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计划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3 16:17:00 字体大小: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 1

一、现状与形势.............................................................................. 2

(一)矿产资源概况................................................................................................. 2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5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6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规划原则........................................................................................................ 7

(三)规划目标........................................................................................................ 8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0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0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11

(三)勘查规划分区................................................................................................ 11

(四)探矿权规划区块设置..................................................................................... 13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4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14

(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16

(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18

(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18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8

(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19

(七)矿产资源保护............................................................................................... 20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21

(一)矿业经济分区............................................................................................... 21

(二)矿业产值目标与园区建设.............................................................................. 21

(三)采矿权数量控制............................................................................................ 21

(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 22

(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23

(六)矿产产业结构调整........................................................................................ 23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25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5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25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26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27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27

(六)绿色矿业发展............................................................................................... 28

七、重点工程................................................................................ 28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 28

(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28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28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29

(五)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29

八、规划实施管理........................................................................ 30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30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30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30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31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31

............................................................................................... 32

 


附表目录

1、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3、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开发利用现状表

4、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

5、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探矿权现状表

6、截至2015年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采矿权现状表

7、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分区表

8、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项目表

9、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10、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勘查规划区块表

11、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12、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13、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规划表

14、湘西自治州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15、湘西自治州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规划表

16、湘西自治州土地复垦规划表

 

附图目录

图号

名称

比例尺

附图1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分布图

1:250000

附图2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1:250000

附图3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1:250000

附图4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1:250000

附图5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1:250000

附图6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1:250000

附图7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图

1:25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湖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全州矿产资源特点及供需形势,编制《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称《规划》)。

《规划》是指导全州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制定矿产资源有关的各类专项规划和编制州级以下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依据。

《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远景展望至2025年。

 


一、现状与形势

湘西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国土面积15462km2。现辖七县一市(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截至2015年,全州总人口293.99万人,主体少数民族是土家族、苗族。2015年,全州生产总值512.0亿元,人均GDP 19488元,全州工业增加值为141.6亿元,目前处于工业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长。

(一)矿产资源概况

湘西自治州成矿地质条件优越,资源丰富,矿种多样。截止到2015年底,湘西自治州已发现45种(亚种63种)矿种,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38种,其中:能源矿产3种,金属矿产15种,非金属矿产18种,水气矿产2种。全州共发现各类型矿床(点)584处,其中大型矿床5处,中型矿床17处,小型矿床67处。 

全州矿产资源主要特点为: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业前景广阔,锰、铅、锌、钒、汞、铝土矿、磷、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在全省具有明显优势;矿床规模以中小型为主,贫矿多、富矿少、资源保证程度不高,采、选、冶难度大;矿产分布相对集中,区域性特征明显。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

1、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基础地质调查

全州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总体较高。

区域地质矿产调查方面:已完成全州范围1:25万和1:20万区域地质调查,1:5万区域地质调查34幅,占全州总面积的76%1:5万区域矿产图幅24幅,占全州总面积的53%

物化探、遥感调查方面:全州已完成1:100万航磁测量; 1:50万重力测量;完成了阿拉、云场坪、锦和三个图幅1:5万航磁测量,完成了全州1:20万区域化探; 1:5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18幅,占全州总面积的53%;完成了全州1:20万、1:10万遥感地质解译,凡是开展了15万区域地质、矿产地质的图幅均同步开展了15万遥感地质解译,完成了全州15MSS地质构造解译;150TM地质构造解译。

水工环地质调查等方面:完成了全州120万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开展了全州部分地区石漠化调查及岩溶石山地区地下水资源调查。完成了全州8个县市区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全州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截止到2015年底已经完成了古丈、花垣、保靖三个县的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预计2016年将全面完成。

2)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现状

截至2015年,全州查明有资源/储量的矿产38种,现有探明矿区(床)数共63个,达到详查及以上工作程度的有27处,占总数的42.86%,勘查程度相对偏低。

全州共有探矿权46个,全州8个县市区均有分布,主要分布在凤凰-花垣-永顺省级整装勘查区内,涉及锰、铅、锌、钒、煤、磷、铜、钼、地下水、水泥用石灰岩等10个勘查矿种,勘查项目类型以省级两权价款项目和商业勘查项目为主。已设探矿权勘查程度总体偏低,详查仅有13个,其余均为普查预查。

此外,全州已开展花垣、保靖、永顺、龙山4个页岩气区块勘查工作,对湘西北地区页岩气勘探前景和资源潜力有了科学认识。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截至2015年,全州共有采矿权584个,统计上表的矿山为439个。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程度

全州已经开发矿产(按单矿种)共计38种,实际利用的矿产种类有28种,其中有26种矿产已上矿产资源储量表,主要有煤、锰、钒、铅、锌、铜、镍、钼、汞、铝土、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

矿山企业结构

截止2015年底,州内共有各类矿山企业584家,统计上表的矿山为439个,从业人数6161人。其中国有矿山企业4家,集体矿山企业3家,私营企业323家;其他经济类型矿山企业(包括股份有限、股份合作、其它有限公司等)109家。按企业规模划分,大型矿山企业有11家,中型矿山企业有11家,大、中型矿山企业约占全州矿山企业总数的5.0%

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截止2015年底,全州矿山因矿业开发占用及破坏的土地面积达1036.02公顷,其中农田54.67公顷,耕地226.40公顷,林地319.87公顷,草地60.80公顷,其它374.28公顷。按矿业活动占用破坏土地的方式统计,地面变形43.84公顷,固体废料场814.74公顷,采矿场159.95公顷,其他17.50公顷。

矿业工业废气排放总量332.30亿标立方米,其中二氧化硫为7692.72吨,烟尘的排放8634.41吨,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760.22吨。

全州各类矿山地质灾害的影响范围共224.17公顷,其中地裂缝影响最大面积达到156.25公顷,其次为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总计为762万元,造成25人死亡,其中采空区地面塌陷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到395万元。

全州已完成州级和8个县市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价工作,并对重要矿山进行环境监测,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

3、矿业经济发展现状

本州2015年主要矿山自产矿石总量969.1万吨,外购矿石量251.62万吨,全州工业增加值为141.6亿元,其中矿业增加值(含采选、金属和非金属制品、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67亿元,占全州工业增加值的47.32%,矿业及矿业加工业在全州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目前处于工业初期向中期的过渡阶段,矿产资源需求持续增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产地质研究工作相对滞后,地质勘查工作难度增大

矿产地质科学研究程度不高。多年来虽取得了一些综合研究成果,但研究深度及广度均不够,重要经济区、重要成矿区带、重大地质课题区基础地质调查目标较单一,综合研究不够深入。

目前,全州矿产勘查工作程度总体较低,大多数只有预查普查。

矿产勘查进入攻深找盲、寻找隐伏矿体和开拓周深找矿阶段,探寻新矿床难度加大,勘查方法手段和找矿理论研究方面有待提高。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不均衡,综合利用率不高

全州煤矿、锰矿、铅锌矿、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等矿产的开发程度较高,是本州主要开发利用矿种。相对而言,其它矿种开发利用程度较低。

矿业结构和发展存在矿山数量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等问题。全州大中型矿山仅占矿山总数比例不足5%;采选及深加工技术有待提高,资源规模开发利用水平总体较低,矿产品加工产业链较短,产品附加值较低。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点多面广,治理工程量大,治理资金严重不足,缺乏针对性管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三废治理、受损土地复垦与还绿力度不够;建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网点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评价系统的应用程度低;企业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积极性不高,治理恢复工作进展缓慢。

4、规划调控力度不够

矿政管理的重点仍然集中在矿业秩序的治理整顿、矿产资源相关规费的征缴之上,而对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手段较少,以致矿产资源规划重视程度不够。

(四)面临的形势与要求

 新一轮规划与十三五同期,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济增速放缓、矿业理性回归;矿业结构处于重要调整转型期,矿产资源管理改革任务迫切;矿业市场波动加剧,资源需求形式发生变化,矿业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矿业形势深刻变化助推矿业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受世界经济低迷、需求放缓、能源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以及前期高强度投资所形成的产能集中释放,全球矿产资源总体供应过剩,矿产品价格急剧下跌,国内矿产品价格竞争力不强,矿业企业普遍经营困难,煤炭、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严重。矿业发展必须适应市场变化,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矿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湘西州矿业发展面临新机遇。一是西部大开发、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湖南省扶贫攻坚主战场等多重优惠政策叠加,为本州经济发展带来大好的历史机遇,差别化政策优势将进一步聚集。二是当前宏观政策总体有利,结构性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宏观政策的核心取向,目前世界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迅猛发展,页岩气等战略性新兴矿产的需求逐步凸显,湘西州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前提,以资源和优势产业为依托,加速矿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合理开发资源,提高产业发展层次,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绿色发展理念对矿业提出新要求。绿色是十三五时期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矿业是传统工业行业,面临着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够,环境问题突出,资源利用水平较低等一系列问题,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矿业企业要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要转型升级,打造矿业经济升级版,重点以创新为动力,以技术改造为手段,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集中度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稳产增效、减产增效、提质增效的发展模式。

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加快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创新。当前,矿业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矿业发展活力不足与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环境恶化、民生诉求多元等问题相互交织,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深层次矛盾亟待解决。资源配置政府干预仍然较多,矿业权市场规则不完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尚未全面建立,资源开发经济调节和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合理。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必须加快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实现管理方式转变。


二、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省四化两型三量齐升建设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明发展为理念,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各项工作,明确矿业经济发展方向,力争地质找矿取得新突破,促进矿产开发利用与保护取得新成就,切实发挥规划的宏观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为湘西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二)规划原则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矿业发展动力。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地质勘查水平,实现找矿重大突破。依靠选冶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与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快矿产资源管理职能与管理方式转变。

坚持协调发展,优化矿业发展布局。推动资源开发与区域发展相协调,提高资源供应保障能力,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推动资源开发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加快煤炭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因地制宜开发地热资源,提高金属矿产合理开发利用水平;推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源头管控与准入管理。

坚持绿色发展,加快矿业转型升级。树立生态保护第一矿产开发的理念,合理调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严格矿产开发准入条件,强化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矿区土地复垦力度,大力发展绿色矿业。

坚持开放合作,助推矿业繁荣发展。加强矿产上下游企业的合作,实现矿产资源合理配置;加强推进政、产、学、研、资五位一体合作,加快矿业先进适用技术攻关步伐;加强与大型央企的合作,引进一批拥有雄厚实力、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的好项目,助推全州矿业经济繁荣发展。

(三)规划目标

重点落实细化部署在州域内的公益性地质调查、资源调查评价项目;优先开展重点成矿区带内的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实现重要矿产资源及危机矿山找矿的重大突破,提高矿产资源的可供性与可靠性;全面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资源保护,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促进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改善矿山环境状况;积极发展绿色矿业,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发展格局;加强资源有偿使用、矿业权审批、监督管理等关键领域改革,初步实现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规划指标见专栏一。

专栏一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

属性

地质矿产勘查

探矿权数量

70

预期性

新发现重要矿产地

2-3

预期性

 主要矿产新增资源储量

 

铅锌(金属量万吨)

80

预期性

钒(矿石量万吨)

1000

预期性

磷(矿石量万吨)

500

预期性

水泥灰岩(矿石万吨)

5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开采总量

铝土矿(矿石万吨)

10

预期性

紫砂陶土(矿石万吨)

5

预期性

铅锌矿(金属量万吨)

25

预期性

锰矿(矿石万吨)

80

预期性

钒矿(矿石量万吨)

500

预期性

铁矿(矿石万吨)

10

预期性

铜矿(金属量万吨)

5

预期性

磷矿(矿石万吨)

30

预期性

煤炭(万吨)

4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矿石万吨)

100

预期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省部级发证采矿权数

105

约束性

州级发证采矿权数

100

约束性

县级发证采矿权数

410

约束性

大中型矿山比例

6%

预期性

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

80%

约束性

重要矿产地储备数

1-2

预期性

矿业经济

矿业总产值

167亿元

预期性

矿业增加值

100亿元

预期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绿色矿业

绿色矿山比例

4%

预期性

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

55%

约束性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100%

预期性

矿区土地复垦率

历史遗留矿山

50%

约束性

新建矿山

100%

约束性

土地还绿率

历史遗留矿山

40%

预期性

新建矿山

55%

预期性

展望至2025年,全州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全面完成;新增一批重要勘查成果可供开发利用,资源保障基础进一步夯实;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格局显著优化;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建成多元、绿色、高效的资源安全保障体系。


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公益性地质与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1、落实省级规划整体部署,稳步推进公益性地质工作。

落实完成松柏场、施溶溪、古丈县、清水坪、溪马镇、河蓬、河溪、泸溪县等11个图幅的15万区域地质调查。

开展泸溪地区矿产地质调查,完成河溪、泸溪县、兴隆场、辰溪县、麻阳县、潭湾镇等6个图幅的1:5万矿产地质调查工作,预期成果发现找矿靶区2~3处。

开展永顺地区矿产地质调查,完成永顺县、抚子坪、王村等3幅图幅的1:5万矿产地质调查工作。

落实完成120万重力调查;配合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调查和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选择适当的物、化探手段,完成15万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

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方面:继续完成龙山、永顺、泸溪、古丈、保靖、吉首6个县区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工作;完成全州158个县市区地下水资源潜力调查评价;废弃工矿用地专项调查;各县市中小学校地质灾害详细调查;第二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花垣金属矿区、煤矿区进行矿山采空地面变形专项调查。

2、重点推进有色金属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落实国家级矿产资源规划部署,该区属国家级、省级重点调查评价区,完成凤凰花垣永顺铅锌矿调查评价工作。

开展全州矿产资源潜力调查、矿产资源储量核查和矿业权核查,开展龙山石牌洞杨家坪铅锌等1115万区域矿产资源远景区调查评价,摸清全州资源潜力,掌握矿产资源储量利用情况。

(二)矿产资源勘查总体布局

1、明确勘查矿种分级分类

重点部署优势矿种铅、锌、锰、钒及具找矿潜力的磷、铝土矿、页岩气等重要矿种勘查。

中央投资类重点开展锰、铅、锌、页岩气等矿种勘查;省、市两权价款重点开展锰、铅、锌、钒、磷、地下水、地热等矿种勘查;社会投资主要开展锰、铅、锌、地下水、地热和建筑石材等矿种勘查。

2、优化勘查区域布局

凤凰花垣永顺省级整装勘查区包括花垣-凤凰地区国家级整装勘查区为重点,兼顾重要成矿区、老矿山边深部,开展花垣县土地坪矿区猪圈坪碑图采区铅锌矿、渔塘、民乐地区等地矿山密集区的边深部找矿项目。加强主要成矿区带成矿规律研究和提高现有探矿权勘查程度。预期规划探矿权总量70个,力争新发现重要矿产地2-3处,实现锰、铅、锌、钒等新增矿产资源储量目标。

(三)勘查规划分区

1、重点勘查区

湘西自治州共划分9个重点勘查区,其中落实省规划重点勘查区7个,州规划重点勘查区2个,总面积3200.48km2。重点勘查区主要涉及铅锌矿、铜矿、锰矿、磷矿、水泥灰岩、饰面石材等矿种,在龙山县、永顺县、花垣县、凤凰县等地均有分布。详见专栏二。

专栏二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重点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类别

面积
km2

备注

1

KZ001

龙山县隆头铅锌白云岩饰面石材矿

龙山县

铅锌矿、白云岩

174.06

州级

2

KZ002

永顺县青坪朗溪镍钼、钒矿

永顺

镍、钼、钒矿

290.60

省级

3

KZ003

永顺县对山泽家铅锌矿

永顺

铅锌矿

443.94

省级

4

KZ004

古丈双溪丫角山钒磷矿

古丈

钒、磷矿

478.84

省级

5

KZ005

花垣民乐李梅两河铅锌锰矿

花垣

铅锌、锰

531.07

省级

6

KZ006

花垣雅酉凤凰禾库腊尔山铅锌、锰、饰面石材

花垣、凤凰

锰、铅锌矿、饰面石材

407.08

省级

7

KZ007

凤凰竿子坪杜夜(木江坪-黑冲)水泥灰岩、锰、铅锌矿

凤凰

水泥灰岩、锰、铅锌

390.13

省级

8

KZ008

泸溪洗溪浦市磷、铜矿

泸溪

磷、铜矿

319.62

州级

9

KZ009

凤凰木江坪锰铅锌矿

凤凰

锰矿

165.14

省级

重点勘查区内国家财政优先部署基础性地质工作,集中进行调查评价与勘查,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优先投放探矿权,引导多方资金和力量有序投入,鼓励战略投资者跟进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

2、限制勘查区

主要是包括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和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湘西州共划分限制勘查区20个,总面积1984.36km2,其中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商业性勘查区1个,具有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19个。

专栏三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限制勘查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

行政区

类别

面积(km2)

备注

1

KX001

八大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龙山县

限制勘查区

16.72

国家级规划

2

KX002

太平森林公园

龙山县

限制勘查区

20.53

省级规划

3

KX003

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

龙山县

限制勘查区

280.47

国家级规划

4

KX004

龙山印家界自然保护区

龙山县

限制勘查区

53.80

省级规划

5

KX005

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老司城、猛洞河保护区

永顺县

限制勘查区

152.1

国家级规划

6

KX006

小溪自然保护区

永顺县

限制勘查区

117.30

国家级规划

7

KX007

白云山自然保护区

保靖县

限制勘查区

81.13

8

KX008

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

古丈县

限制勘查区

268.52

国家级规划

9

KX009

高望界自然保护区

古丈县

限制勘查区

73.38

省级规划

10

KX010

花垣县古苗河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

花垣县

限制勘查区

156.75

省级规划

11

KX011

吉首德夯地质公园

吉首市

限制勘查区

193.48

省级规划

12

KX012

矮寨国家森林公园

吉首市

限制勘查区

7.38

省级规划

13

KX013

泸溪天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泸溪县

限制勘查区

19.11

省级规划

14

KX014

沅江风光带、武水国家湿地公园

泸溪县

限制勘查区

82.04

省级规划

15

KX015

凤凰国家地质公园

凤凰县

限制勘查区

155.64

国家级规划

16

KX016

两头羊自然保护区

凤凰县

限制勘查区

38.68

省级规划

17

KX017

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

凤凰县

限制勘查区

9.86

国家级规划

18

KX018

凤凰古镇景区

凤凰县

限制勘查区

17.22

国家级规划

19

KX019

九重岩自然保护区

凤凰县

限制勘查区

30.94

省级规划

20

KX020

龙山猛必万民煤矿勘查区

龙山

限制勘查区

209.31

省级规划

限制勘查区管理措施

1)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

区内明确规定的受国家规定保护性开采的限制勘查矿种和具有地方特色需保护的限制勘查矿种,不再新设置商业性探矿权。现有商业性探矿权应逐步退出,按相关政策进行补偿或回购。确有必要保留的,必须达到规划制定的勘查准入条件,否则限期整改,到期仍不符合要求的,探矿权应予以注销。

区内明确的受目前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与外部条件限制,资源利用方式不合理的矿种分布区域内,原则上不新设探矿权。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条件已达到规定要求,外部开发条件又允许,经规划区调整审批程序,可按总体规划要求、划定勘查区块、设置探矿权。

经论证不影响区内保护性矿种未来整体勘查或勘查区块划分及开发的其他矿种,可以根据规划需要适当划定勘查区块,设置探矿权。

2)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限制勘查区:其范围与禁止开采区一致,区内限制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勘查,原则上不再新设除地热、矿泉水以外矿种的商业性探矿权,确需进行商业性探矿活动的,必须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商一致,同意探矿权转采矿权;现有商业性探矿权需逐步退出。

(四)探矿权区划设置

根据勘查规划区块划分原则和设置类型,湘西州暂划分出勘查规划区块76处,其中延续区块31个,保留区块6个,注销区块6个,调整区块3个,新设区块30个。

勘查规划区块管理措施:按国家产业政策、供需形势及矿产资源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合理设置探矿权,并对探矿权的投放时序作出安排。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只设置一个勘查主体;对于州内新发现的矿产地和矿化异常区及时补充规划区块的划分,随着勘查工作程度的提高及时调整规划区块划分;对布局不合理的现有探矿权,按勘查规划区块进行调整;合理安排勘查规划区块内探矿权的投放。


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布局

1、明确开发利用矿种分类

以优势资源和优势产品为基础,推进锰矿、铅锌矿、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用灰岩、钒矿等矿产的合理开发利用。限制规划期内不再新设煤炭、铁矿采矿权;保护性开采矿泉水、地热;其他矿种开发利用应符合现行国家、省、州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2、统筹重点矿种区域布局

煤炭,以龙山县、永顺县为重点,形成煤炭集中生产基地,并建立相应的洗选煤基地,形成高附加值的产品。

黑色金属,重点围绕锰矿、钒矿资源开发和深加工,构建花垣民乐锰矿开采-深加工基地以及永顺县朗溪钒矿矿区。

有色金属,铅锌矿以花垣、永顺、凤凰为重点,以现有大中型矿山为依托,促进资源整合,优化矿山布局和矿山企业结构。

非金属,饰面石材、水泥用灰岩等工业以古丈-吉首为中心建设规模生产基地,形成各具特色的矿业开发区域。

3、充分发挥重点矿区的战略引导作用

指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特色矿产为主,所划定的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全省乃至全国资源开发具有举足轻重作用的大型矿产地和矿集区。本次湘西自治州规划重点矿区7个(见专栏四)。

专栏四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源规划重点矿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

行政区

面积

(km2)

主要

矿产

已设采矿权数量(个)

备注

1

ZK001

龙山红岩溪-水田坝铅锌矿重点矿区

龙山县

166.34

铅锌矿

3

州级规划

2

ZK002

永顺吊井大理石重点矿区

永顺县

46.29

饰面石材

0

州级规划

3

ZK003

保靖碗米坡-龙溪石灰岩、白云岩重点矿区

保靖县

16.02

石灰岩

3

州级规划

白云岩

4

ZK004

古丈葫芦-双溪辉绿岩、磷重点矿区

古丈县

164.03

辉绿岩

7

州级规划

磷矿

锰矿

5

ZK005

花垣民乐-李梅锰、铅锌矿重点矿区

花垣县

360.51

锰矿

38

省级规划

铅矿

锌矿

6

ZK006

泸溪洗溪-浦市铜、磷矿重点矿区

泸溪县

350.09

铜矿

6

州级规划

磷矿

铝土矿

州级规划

7

ZK007

吉首双塘-凤凰吉信灰岩重点矿区

吉首市

77.6

灰岩

5

州级规划

重点矿区管理措施:

1)优先安排国家、省级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重大工程项目、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大工程项目等;

2)鼓励采矿权人对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有找潜力的矿山边深部开展地质勘查工作,逐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

3)划定勘查开发规划区块,以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金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

4)重点培育中大型骨干矿山企业,优先配置资源。对于不符合规划要求小矿山,引导其优化重组,制定矿山重组方案,或限期关闭。

4、积极推进州域重要资源产业基地建设和升级

加快建设龙山红岩溪-水田坝铅锌勘查开发基地;永顺镍钼矿勘查开发基地;花垣-李梅铅锌矿勘查开发基地;花垣民乐锰矿勘查开发基地;吉首古者钒矿勘查开发基地;古丈默戎饰面石材勘查开发基地;古丈河蓬、岩头寨锰矿、磷矿勘查开发基地;吉首双塘-凤凰吉信灰岩勘查开发基地;泸溪洗溪-浦市铝土矿、磷矿勘查开发基地。进一步提升湘西州资源开发综合竞争力和资源地位。

(二)开发利用规划分区

1、限制开采区

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实行一定限制的区域。本次共划分了4个限制开采区,专栏五。

专栏五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源规划限制开采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

行政区

面积

(km2)

主要

矿产

已设采矿权数量(个)

备注

1

CX001

永顺永茂-郎溪镍钼矿限采区

永顺县

102.77

镍钼矿

4

州级规划

2

CX002

古丈河蓬-烂泥田磷、锰矿限采区

古丈县

48.95

磷、锰矿

7

州级规划

3

CX003

凤凰腊尔山-茶田汞、石煤、铅锌限采区

凤凰县

460.16

汞矿

9

州级规划

铅锌

4

CX004

凤凰东方红矿区钒矿限采区

凤凰县

27.74

钒矿

0

州级规划

限制开采区管理措施:

1)适当提高开采准入条件,控制采矿权数量和开采总量,对采矿权人的资质、资金、开采规模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提出要求;

3)对未达到准入条件的已建矿山,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注销;对于规划关闭的矿山,必须按时依法关闭。

4)对新设采矿权应严格规划审查,进行专门的规划论证或进行规划调整;

5)在规划期内确需设置采矿权的,须由相关部门组织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和论证。

2、禁止开采区

指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本次规划共划定19个禁止开采区(专栏六)。

专栏六  湘西自治州主要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开采区

序号

编号

名称

所在行政区

面积
(km2)

主要矿产

已设采矿权数量(个)

备注

1

CJ001

八大公山国家自然保护区

龙山县

16.72

0

国家级规划

2

CJ002

太平森林公园

龙山县

20.53

0

省级规划

3

CJ003

乌龙山国家地质公园

龙山县

278.93

煤矿、灰岩

0

国家级规划

4

CJ004

龙山印家界自然保护区

龙山县

53.80

0

省级规划

5

CJ005

不二门国家森林公园、猛洞河、老司城保护区

永顺县

152.10

0

国家级规划

6

CJ006

小溪自然保护区

永顺县

117.30

铜矿

1

国家级规划

7

CJ007

白云山自然保护区

保靖县

81.13

锌、铁矿

2

省级规划

8

CJ008

古丈红石林国家地质公园

古丈县

268.52

重晶石、方解石、建筑用砂、建筑石料用灰岩、锰矿

13

国家级规划

9

CJ009

高望界自然保护区

古丈县

73.38

铜矿

1

省级规划

10

CJ010

花垣县古苗河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

花垣县

156.75

锌、铁矿

2

省级规划

11

CJ011

吉首德夯地质公园

吉首市

193.48

石墨

2

省级规划

12

CJ012

矮寨国家森林公园

吉首市

7.38

0

省级规划

13

CJ013

泸溪天桥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泸溪县

19.11

汞、锌矿

2

省级规划

14

CJ014

沅江风光带、武水国家湿地公园

泸溪县

82.04

铜矿

1

省级规划

15

CJ015

凤凰国家地质公园

凤凰县

155.64

石墨

1

国家级规划

16

CJ016

两头羊自然保护区

凤凰县

38.68

天然沥青、方解石

2

省级规划

17

CJ017

南华山国家森林公园

凤凰县

9.86

铅矿

1

国家级规划

18

CJ018

凤凰古镇景区

凤凰县

17.22

0

国家级规划

19

CJ019

九重岩自然保护区

凤凰县

30.94

锌汞矿

1

省级规划

禁止开采区管理措施:

1)区内不再新设采矿权;

2)区内已有采矿许可证到期不再延续、要逐步有序退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的补偿措施。

3)区内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有关要求及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和复垦被破坏的土地。

(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

全州共划分615个开采规划区块(不含已注销的采矿权,含州辖区州级发证的第三类矿产,其它各县市级发证的第三类矿产由县级规划具体落实),其中省州级发证采矿权区块205个(空白区新设30个、探矿权转采矿权17个、已设采矿权保留119个、已设采矿权调整39个),县市级发证410个。

开采规划区块管理措施:开采规划区块是采矿权设置主要依据之一,在合理划分开采区块的基础上,严格按开采规划区块设置采矿权;依据整个矿区的资源储量,确定开采规模,根据产业布局及供需形势确定采矿权投放顺序和数量。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不予分割,确需分割时应进行论证。建立开采规划区块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四)矿产资源集约有序开发

1、充分发挥规划指导性作用。

严格执行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对有条件的矿山实现规模化生产,资源不足或开采技术条件差的,实行关停并转;强化矿业权投放规划预审制度,健全矿产资源集约开发监管制度。

2、持续开展矿业整顿整合工作。

加大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力度,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杜绝非法开采现象;加强市域主要矿区资源整合,使矿山开发规模和利用水平与矿区的资源禀赋特征相适应,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五)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1、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鼓励矿山企业依靠科技进步,引进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淘汰陈旧设备和工艺;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研究,全面提高资源采选回收率和矿床中共伴生组分综合利用效率。

2、积极推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建设。

实施以保靖县夯沙矿区、古丈县岩头寨矿区、吉首市古者矿区钒矿、永顺县朗溪矿区、花垣县大脑坡矿区和清水塘矿区铅锌矿为主的黑色金属、有色多金属矿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工程、开展湘西州饰面石材、矿泉水、地热开发利用工程。

重点实施湖南省泸溪县洗溪含钾页岩矿高效清洁综合利用新技术示范工程、浦市磷矿中低品位难选胶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湖南省花垣县兴银矿业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花垣太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铅锌矿选矿药剂试验研究等项目。

3、健全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管理制度

加大对低品位和难选冶矿产选冶技术工艺研究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矿山三率指标考核体系,实现三率水平达标率80%目标;加强矿山开发利用体系指标的检测和评估,探索建立矿产资源规费征缴与开发利用水平挂钩的制度。

(六)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

明确规划准入具体要求。采矿权设置符合矿业权设置区划相关要求,采矿权人具备与矿山规模相适应的人、财、技术;矿山开采规模、服务年限与矿区资源储量相适应且不低于规划确定的最低要求;调控矿种的计划产量符合相应调控指标,三率指标设计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严格执行资源开发管理制度。编制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的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制定共伴生矿产、贫矿综合利用方案,暂难利用的共伴生矿产、贫矿以及含有益组分的尾矿实现有效保护。

(七)矿产资源保护

重点对龙山、永顺、花垣、古丈的页岩气等矿区、永顺钒矿及其它难选冶矿种进行保护性开采,在采、选技术突破之前进行保护;优选新发现的、近期难以开发利用的中型以上矿区和禁止开采区新发现的重要矿产地,建立1-2个重要矿产地储备。


五、矿业经济发展与结构调整

(一)矿业经济分区

为推进湘西州区域矿业经济的发展,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选择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好,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开发利用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进一步划分符合湘西特色的4个矿业经济区,即:(1)龙山-永顺能源开发经济区、(2)花垣县铅锌、锰矿采选冶经济区、(3)古丈-凤凰-吉首钒、锰矿采选冶经济区、(4)泸溪磷、铝土矿采选冶经济区。通过引导矿业生产要素聚集,优化资源配置和结构,服务州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矿业产值目标与园区建设

1、矿业产值目标

预计到2020年,湘西自治州矿业经济结构全部优化调整,布局基本合理,实现矿业经济总产值167亿元,矿业增加值100亿元。

2、矿业园区建设

全州规划建立花垣县工业园、泸溪县武溪工业集中区、湘西经济开发区(吉凤)、永顺经济开发区猛洞河工业园、湖南吉首经济开发区,大力推进矿产及加工业经济发展。

(三)采矿权数量控制

根据省级规划下达的554个采矿权指标,充分考虑全州采矿权分布现状,对各县市采矿权规划数量进行了合理调配(见专栏七):

2020年前以煤矿、铅锌、锰矿结构调整为重点,将全州现有的14个煤矿采矿权控制为5个,由于锰矿、铅锌矿为本州优势、支柱矿产,锰矿采矿权数目为12个,铅锌矿采矿权数目为59个;到2020年,全州规划矿种采矿权总数由目前的584个(上表、上图351个)调整为554个;阶段目标期及展望期,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增采矿权,并重点向本州锌、锰、钒、石墨以及建材用原料等紧缺矿产和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矿产以及矿泉水、地热等清洁能源矿产倾斜。

专栏七 湘西自治州各县市采矿权设置规划指标

行政区

2015年实际数

2020年规划数

省级发证

州级发证

县级发证

省级发证

州级发证

县级发证

湘西州

128

62

394

91

96

367

龙山县

14

13

94

7

24

79

永顺县

11

12

102

11

16

71

保靖县

4

5

38

3

6

43

凤凰县

8

7

52

7

14

47

古丈县

12

14

44

14

17

30

吉首市

2

8

22

4

11

30

花垣县

69

1

20

38

5

30

泸溪县

8

2

22

7

3

37

1、省部级发证采矿权

规划期内省部级发证矿种采矿权总数控制在91个以内;规划期内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增采矿权。

2、州级发证采矿权

规划期内州级发证采矿权控制在96个以内;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增采矿权,重点向水泥灰岩及建材用原料等矿产倾斜。

3、县级发证采矿权

规划期内县级发证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67个以内;在采矿权总量控制的范围内,主要以减一增一的方式,投放新增采矿权。

(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调整

根据湘西州矿产资源特点以及国家、省对矿产资源的要求和矿业形势,需要进行总量调控的矿种主要有:煤、铁、铜、铅、锌、锰、钒、水泥灰岩等矿产。

限制煤炭资源产能产量;保持锰、铅、锌产能,适当提升产量;按市场需求调节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等产能产量。大力开发以非金属矿产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材料、日用陶瓷;严格控制重晶石、萤石、石墨等出口型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

20162020年的煤炭总量调控目标稳定在40万吨;到2020年铁矿石产量稳定在10万吨,锰矿石产量力争达到300万吨、铝土矿产量达到10万吨,铜矿达到5万吨,钒矿矿石量产量控制500万吨以内,汞矿控制在5吨以下,镍钼矿控制在2吨以下,铅锌矿控制在25万吨(金属矿除铁、锰、铝土矿外都以金属量计)以下。

(五)矿山企业规模的结构调整

全面落实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严格落实新建矿山开采准入条件;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矿山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对开采规模与矿区(床)储量规模明显不协调的已设采矿权限期技术改造,逐步达到规定标准;加大对分布于大矿周边、影响大矿开发的小矿山的整合力度;力争2020年大中型矿山所占比例提高到6%

积极推动矿山企业集约化经营。进一步做大做强现有矿山企业集团,优化内部结构,全面提升竞争力,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走生产联合化、功能综合化、经营多样化、管理现代化的道路,引进和组建一批新的矿业集团,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参与市场的竞争能力。

(六)矿产产业结构调整

1、矿业产品结构调整

重点开发利用铅、锌、锰、铝土矿等资源,加大磷矿、石墨、建筑用灰岩等优势非金属矿开发力度,重点发展铅、锌、锰、钼矿等深加工产品,兼顾发展洁净煤产业,以产品的多样性和精深加工为方向,延长产业链,切实改变矿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的效益,促进产品结构调整。

2、矿业技术结构调整

以推动本州重点矿产业项目实施为契机,以现有科研院所为基础,加大科研投入,构建自主创新基地;大力支持和促进先进理论、技术的引进和科研成果的转化;加强对急倾斜煤层开采方法的技术研究,开展铅锌矿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和低位品、难选冶铁锰矿石选冶技术研究以及矿山尾砂、废石综合利用技术研究;鼓励构建自主创新基地,加快选冶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研成果实现产业化。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避让环境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停止不符合环保要求、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项目建设;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和要求,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加快推进保证金制度实施、监测体系完善和历史遗留问题治理,努力营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矿区环境。

强化矿业开发过程的环境保护。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全过程,重点保护矿山生态系统、地貌景观,减轻矿山地质环境影响;严格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和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提供依据。

完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已有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管理,加强系统数据库专职管理培训,按期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实现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全覆盖。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1、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

优先治理对人居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危害重、投资少、效益好的老矿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点工程11项。到2020年全州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55%以上,新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100%

2、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

加大矿山地质灾害治理经费投入,使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呈良好增长态势;到2020年矿山次生地质灾害治理率为60%

 3、土地复垦率、还绿率

持续开展矿山复绿行动,提高矿山土地还绿率;加强矿业活动造成土地破坏问题的治理恢复;重点加强老矿山土地复垦率;历史遗留矿山的土地复垦率到2020年土地复垦率达50,土地还绿率达40;新建矿山应边开采、边复垦,到2020年土地复垦率达100,土地还绿率达55

4、矿业三废治理

加大监管力度,运用先进工艺技术,提高废水综合利用率,到2020年全州矿业废水综合利用率为40%。重点消化全州矿渣累计存量,到2020年湘西州矿业废渣综合利用率为45%。控制全州矿业废气排放量,到2020年废气排放总量仍控制在200亿标立方米以内。

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

重视矿山地质环境信息系统管理,加强系统数据库缺乏专职管理培训,实现对全部矿山按期进行监测,及时完善和更新相关信息数据;到2020年全州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率达到100%

6、绿色矿山、矿山公园建设规划指标

遵从矿山企业自愿参与的意愿,落实上级规划提出的发展绿色矿业相关要求,全州新增国家级绿色矿山7家,到2020年,力争实现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省级绿色矿山标准。建立矿山公园1家。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分区

1、规划分区

全州划定6个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专栏八)。

专栏八 湘西自治州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编号

分区名称

所在行政区

矿山名称

主要治理措施

Z001

洛塔煤矿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龙山县

洛塔煤矿、向阳煤矿、木龙湾煤矿、观音岩煤矿二号平硐、观音岩煤矿吴坝井

对已产生的地质灾害进行监测、治理;清理塌陷区,房屋搬迁,加强对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用煤矸石回填采空区,对已占用破坏的土地进行绿化复垦。完成闭坑矿山的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Z002

花垣县李梅-耐子堡-清水塘铅锌矿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花垣县

包括花垣县李梅矿区、芭茅寨矿区的26个铅锌矿山

规范采矿活动,完善“三废”排放设施,提高矿业废渣的处理率,防止尾砂坝溃堤,防治地质灾害,治理地面变形,土地复垦1万亩。

Z003

花垣县民乐矿区锰矿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花垣县

包括民乐矿区锰矿6座矿山及13座闭坑矿山

规范采矿活动,完善“三废”排放设施,防止废渣流,防治地面塌陷、滑坡、地裂缝等次生地质灾害,地表植被还绿。

Z004

古丈县烂泥田锰矿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古丈县

烂泥田张氏锰矿、中段锰矿、南段锰矿

对塌陷区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加强对废石的综合治理利用,对已占用破坏的土地进行绿化复垦,加强矿坑水的净化处理。

Z005

凤凰县铅锌矿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凤凰县

凤凰县铅锌矿、楠木冲铅锌矿、寸金坪锌汞矿、牛豆坪锌汞矿、林峰铅砂溪铅锌矿

充填采空区地面塌陷、控制三废的排放,对废石进行综合治理利用,对已占用破坏的土地进行绿化复垦。

Z006

茶田锌汞矿区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

凤凰县

头坡脑锌汞矿、茶树喇锌汞矿、亭子关汞矿

加强对矿山土地资源、水资源的保护,加强对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对已占用破坏的土地进行绿化复垦。

2、管理措施

优先安排国家、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重大工程,制定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区内环境治理办法。严格规范对区内开采矿山的管理,抑制破坏矿山环境的活动发生。加大对区内矿山地质环境的监测频率和管理力度,停业整顿严重破坏环境的矿山企业;提高区内新建矿山的准入条件;生产矿山承担治理其矿区地质环境的主体责任,并按照经营收入适当增加投入治理经费,现有采矿权必须依法对其开采产生的环境问题限期进行治理恢复,矿山闭坑前必须全面治理好因其生产而造成的地质环境问题;对于找不到责任人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政府划拨专项资金进行治理。

(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严格执行矿山准入条件,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矿山生产区须与生活区、城区分离;矿山废渣排放、选矿废水的综合利用、破换土地复垦等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实时监测矿山地质环境动态;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标准。

(五)已建和闭坑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监督,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现废渣、废水综合利用;严格执行规划要求的矿山土地复垦规定;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灾害防治预警监测系统;加强对矿山尾矿库安全的监测;严格闭坑矿山准出,落实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国家、省级专项资金,统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争取到2020年,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率达到55%以上,逐步解决旧账、不欠新帐。

(六)绿色矿业发展

落实绿色矿业发展总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市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重点开展保靖鑫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卡棚煤矿等7家矿山国家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管理其他矿山;规划期内拟在李梅铅锌矿区建设一座矿山公园,以点带面、集中连片,试点花垣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并完善区内相关管理措施。


七、重点工程

(一)公益性调查项目

落实部省1:5区域地质矿产调查、1:5区域矿产远景调查等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

根据湘西州矿产资源和矿业经济发展需求情况,大力推进区域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为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奠定基础,重点开展凤凰花垣永顺地区铅锌矿重点调查评价。

(二)矿产资源勘查项目

落实完成凤凰花垣龙山地区铅锌矿整装勘查项目建设。

积极开展老矿山接替勘查项目,重点开展花垣县土地坪矿区猪圈坪碑图采区铅锌矿、渔塘、民乐地区等地矿山密集区的边深部勘查工作,力争实现找矿突破。

(三)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项目

全州规划期内布置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主要有:

1)湖南省泸溪县洗溪含钾页岩矿高效清洁综合利用新技术示范工程;(2)浦市磷矿中低品位难选胶磷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3)湖南省花垣县兴银矿业低品位碳酸锰矿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4)花垣太丰矿山有限责任公司低品位铅锌矿选矿药剂试验研究等项目。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

规划期内拟实施11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即:(1)花垣县民乐矿区渗滤液处理工程;(2)振兴化工锰渣库综合治理工程;(3)花垣县民乐-猫儿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4)花垣县团结镇矿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5)花垣县猫儿河铅厂溪段河道污染综合整治工程;(6)花垣县龙潭镇李梅遗留尾砂库环境整治工程;(7)民乐、猫儿、排吾锰矿山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8)花垣县芭茅寨铅锌矿区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9)古丈县烂泥田锰矿矿区环境治理;(10)凤凰铅锌矿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11)湖南湘西民乐锰矿区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107202万元。

(五)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

支持和鼓励矿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矿山建设,力争到2020年,完成龙山县洛塔煤矿、湖南三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梅矿区14采区铅锌矿、中钢集团湖南凤凰矿业有限公司塘坨锰钒矿等7座国家级绿色矿山,建成李梅铅锌矿区矿山公园1座,州内其余大中型矿山均要求建设成为绿色矿山,小型及以下矿山参照绿色矿山标准管理,全州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格局。

规划期内,重点落实花垣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

 


八、规划实施管理

(一)建立完善规划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制度

湘西州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规划实施目标责任制,按照管理职责将规划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分工和考核指标,完善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统一考核。

(二)健全完善规划审查制度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按照矿产资源规划,严格审查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项目。严格遵循规划分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划禁止、限制勘查开采矿种的规定,对限制勘查开采矿种要按照相应限制条件加强审查。加强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管理,一个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置一个主体,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会审制度和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审查制度,认真审查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和招标、拍卖、挂牌项目是否符合矿产资源规划要求,对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项目,不予通过规划审查。

(三)健全完善规划实施评估调整机制

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的相关规定,涉及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调整、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调整、禁止和限制规划区边界调整的必须按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方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其中,对依据其他管理部门规定划定的禁止和限制区,其边界范围可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调整,并报原审批机关备案。根据地质找矿新发现、新成果,确需新增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或需对已有勘查开采规划区块范围进行调整的,可由原规划编制机关对其必要性进行论证,审定调整方案,报原审批机关备案。

(四)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监督检查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督促规划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和经费保障等落实到位。要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开采总量是否按规划得到控制、矿业权设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布局结构是否按规划优化调整及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是否如期完成等。要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及时报告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结果。

(五)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土资源一张图要求,严格遵循《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2015年修订)》要求,建立规划数据库,并将规划数据库建设作为规划成果审批通过的前提条件;此外,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实现电子政务与一张图高度融合,实现国土资源管理全业务电子化,全流程网上运行。建立和完善覆盖州县乡三级电子政务系统,实现以图管地、管矿和防灾,打造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三维工作格局,带动管理方式转变,实现国土资源管理数字化、规范化、透明化和精细化。

 

 


《规划》由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由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发布实施。

《规划》的解释由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负责。

根据州域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对《规划》进行修改和调整的,由湘西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配合进行修改和调整,并按规划审批程序报批后实施。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