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政务服务科 发布时间:2025-08-13 16:18:26 字体大小:

为科学编制《湘西州“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规划编制服务的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

湘西州“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三、项目预算

限价20万元

四、服务内容

完成《湘西州“十五五”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全流程编制工作,包括前期调研、资料收集分析、规划思路拟定、规划框架编制、规划文本起草、组织专家评审咨询论证,以及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等工作,直至规划通过相关审定后印发实施

五、完成期限

2025年9月底前形成规划初稿,2026年5月底前完成与国省州发展规划的衔接审查和咨询论证等工作,2026年8月底前通过相关会议审定并印发实施。

、资格要求

1.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证书且有相关工作经验。

3.技术单位及法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比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8201800(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3.申请人递交报名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4)十四五以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合同中标通知书财政预算下达文件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需密封提交)

除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

4.组织评审: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综合考量申报单位的投标报价、技术方案、综合实力等因素进行评估,择优比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416000)

联系人:周女士  19107430703

附件:比选评标标准

比选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1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方案

(40分)

项目理解

1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理解进行横向比较。要求:对发展背景条件理解深刻,熟悉湘西州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情况,理解本次规划的意义,能够准确把握本次规划的重点、难点。

1.项目认识理解深入、认知全面,分析及理解针对性强的计10分。

2.项目认识理解基本符合要求,认识基本合理、较全面,分析及理解针对性较强的计5分。

3.项目认识理解和认知欠深入、欠全面,分析及理解针对性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规划思路初步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响应文件,对其思路、方法、内容、深度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1.规划思路方案等合理、完善,可行性强的计10分。

2.规划思路方案等较合理、较完善、可行性较强的计7分。

3.规划思路方案等一般、不够完善、可行性一般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1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要求:对项目实施总体的进度安排合理科学,确保项目工期科学可行的保障措施。

1.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的计15分,

2.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良好的计10分。

3.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一般的计5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采购人提供的后期的技术指导及保证措施。优秀的计5分,良好的计3分,一般的计2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3

综合实力(50分)

业绩案例

20分

1.投标人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十四五”“十五五”自然资源系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每个计6分,最多计6分;

2.投标人承担过省级或跨行政区域级“十四五”“十五五”相关发展规划专题研究编制工作,每个计4分,最多计8分;

3.投标人承担过市、县级“十四五”“十五五”相关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每个计2分,最多计6分;

(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财政预算下达文件为准,提供以上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财政预算下达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技能和实力

15分

1.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计1分,本项最多计4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2.投标人近五年内获得省级(含)及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与土地整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等相关奖项的,每个奖项计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计8分。(以上各项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3.投标人具有自然资源领域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本项最高计3分;

(单个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不重复计分,提供奖状或相关获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项目团队

15分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级高级工程师)职称计5分,具备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或土地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计3分,具备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或土地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计1分,其他不计分。本项最高计5分。

2.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有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土地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高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计2分,此项最高计6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团队中有城市规划(或城乡规划)、土地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中级职称的,每提供一个计0.5分,此项最高计4分。
(以上人员如具有多重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计分)



合计

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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