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人:权利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机构代码证等。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也可以由登记部门通过系统平台共享核验,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2)委托申请的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核验原件);
3、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提交出让合同和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等相关材料;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提交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等相关材料;
(3)以收储土地申请登记的,提交政府的批准收储文件、收购合同等相关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中含有权调成果的除外,包括权籍调查表,宗地图);
5、纳税缴费证明材料(以出让方式取得的,需提供完税凭证和缴清低价款的票据)。
三、办事流程:
受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后台)--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发证(前台)。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
温馨提示:
(1)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需要企业提供小微企业证明或查询网站。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及预告登记约定材料(模板)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xxgxq.xxz.gov.cn/上下载。
(3)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