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3 14:15:00 字体大小: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四)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一、申请人:权利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1)申请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交复印件,验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交复印件,验原件);

3、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报告(含测绘成果报告、权籍调查报告、房产调查报告、宗地图、房产图等)

5、房屋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规划红线图、规划验收意见书等)

6、房屋竣工验收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办事流程:

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后台)----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发证(前台)。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小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

温馨提示:

1)小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不动产登记费,需要企业提供小企业证明或查询网站。

(2)建设有地下空间并需办理不动产证的须提供地下空间使用权相关证明、人防工程相关证明(无人防工程的提供无人防项目证明,有人防工程的提供人防部门确认的人防面积证明及设计部门提供的人防与非人防位置图)(由申请人提交原件);商品房开发项目另须提供物业管理用房确认相关证明原件、规划部门公建配证明原件(系统共享获取,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3)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及预告登记约定材料(模板)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http://xxgxq.xxz.gov.cn/上下载。

(4)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