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六)预购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六)
预购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
一、申请人:买卖双方二、提交材料内容: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需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也可在网签系统、一窗办事平台中打印);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提交复印件验证原件,单位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等,个人提交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如当事人不能到场签字,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商品房买卖合同(经网签备案的,可在网签系统在线备案打印);
4、关于预告登记的其他约定;5、授权委托书(委托事项必须明确清晰);
6、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
三、办事流程:
1、一般流程:
受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后台)--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发证(前台)。
2、一窗办事平台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流程:
开发企业线上上传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初审、复审、审核--审批、登簿--打印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不含批量件)。
温馨提示:
(1)预购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利人需共同到场,若是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需提供共同共有或者按份共有的约定材料;属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可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及其他证明婚姻关系材料)。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及预告登记约定材料(模板)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xxgxq.xxz.gov.cn/上下载。
(3)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