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十一) 不动产抵押(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预抵押登记转现房抵押登记)
一、申请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盖章,可由开发商在网签系统打印并发起申请);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1)抵押权人(提供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等,个人提交身份证);
(2)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如当事人不能到场签字,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件;
4、设立抵押权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1)主债权合同(由申请人提交原件);
(2)抵押合同(由申请人提交原件,主债权合同中有抵押条款的无需提供);
(3)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收回注销)。
三、办事流程:
1、一般流程:
受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后台)----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前台)。
2、一窗办事平台流程:
抵押权人受理及初审----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审----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批、登簿----抵押银行提交资料打不动产登记证明。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由抵押权人缴纳(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批量业务可延长到10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1)抵押登记期转现,一般利用原预告登记资料,可以根据需要和实际增补相关资料;
(2)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xxgxq.xxz.gov.cn/上下载。
(3)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