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财产

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二十)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3 15:00:00 字体大小:

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办事指南(二十)

不动产转移登记(继承)

一、申请人:继承人及其相关权利人

二、提交材料内容: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1)继承人身份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系统共享核验,共享无法取得的由申请人提交);

(2)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出示,申请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3、原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财产继承的证明文件。申请人未提供权利人继承不动产的公证书或生效的法律文书,应提交以下材料: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3)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被继承人或继承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放弃继承的,现场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内容提供材料;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5、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三、办事流程:

受理及初审(前台综合受理窗口)--复审、审批及登簿(后台)--缴费、缮证、发证(前台或自助打证机打证书)。

四、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

不动产登记费:住房80元/件、其他550元/件(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办结(不包含10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

温馨提示: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可现场领取,也可至湖南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http://xxgxq.xxz.gov.cn/上下载。

2咨询电话:

0743—8532021(登记服务大厅)

0743—8226510(中心主任室)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