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东邻张家界市,南与怀化市接壤,西与贵州省和重庆市相邻,北与湖北省交界。地理坐标为北纬27°44.5′~29°38′,东经109°10′~110°22.5′之间,南北长约240千米,东西宽约170千米。现辖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土地总面积为15462.30平方公里。2005年末全州总人口268.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6.4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28.49%。
二、自然资源
(一)矿产资源
湘西自治州物华天宝,资源丰富,已发现矿产地485处.其中黑色金属矿产41处、有色金属矿产160处、贵金属矿产10处、能源矿产68处、非金属矿产199处、地热矿泉水6处.其中锰、汞、铝、紫砂陶土矿位居全省首位.锰的探明工业储量居全国第二,汞远景储量居全国第四位.磷保有工业储量全省排第三位。
(二)旅游资源
湘西自治州素以美丽神奇著称,境内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现拥有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凤凰),一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猛洞河),一个国家自然保护区(小溪),两个国家地质公园(凤凰腊尔、古丈红石林),三个省级地质公园(吉首德夯、花垣古苗河、龙山乌龙山),两个国家森林公园(不二门、南华山),三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溪州铜柱、老司城、里耶战国古城),一个全国首批工业旅游示范点(湘酒鬼工业园),一个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旅游区塔卧),四个省级风景名胜区(凤凰、德夯、栖凤湖、乌龙山)。
(三)生物资源
湘西自治州森林植被资源丰富,属国家保护树种有33种,列为一级保护树种有水杉、珙桐;列为二级保护树种有胡桃、银杏、白豆杉等;列为三级保护树种有楠木、白辛树、川桂等。森林资源按用途分有五大林种: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野生动物种类繁多,主要珍稀动物有娃娃鱼、狐、黄狼、鹿、金丝猴等。
三、社会发展状况
2005年末全州总人口268.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6.46万人,城镇化水平达28.49%。
改革开放以来,湘西自治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2005年全州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23.32亿元,比上年增长10.69%,“十五”期间年均增长8.10%,高出“九五”时期3.10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21.4:34.4:44.2。湘西自治州经济发展已进入快速稳定的黄金时期,GDP增长幅度较快,经济运行状态良好。
第二节 规划目的
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提高政府土地利用宏观调控能力,从湘西自治州长远利益出发,协调各产业、各部门、各地区用地关系,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土地可持续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州域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在1999年经湖南省批准实施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基础上,编制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三节 规划原则
1、严格保护耕地,守住基本农田红线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实行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各项非农业建设优先利用自然保留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实行城乡居民点用地增减挂钩,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增长。
3、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待续利用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节 规划任务
1、依据国家土地利用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湘西自治州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确定未来土地利用的战略目标。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协调各业用地布局,进行土地利用分区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提供依据。
3、落实耕地保护责任,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协调建设发展与耕地保护的空间关系。
4、坚持节约和集约用地原则,重点保障中心城区用地,合理安排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促进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减少相挂钩。
5、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积极推广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实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与省级规划衔接,制定全州用地控制指标分解方案,指导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第五节 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湖南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
5、《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二、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数转换与各类用地布局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222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06]21号);
6、《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7、《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8、《关于明确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几项具体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规办发[2009]15号);
9、《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10、其它相关规划和文件。
第六节 规划期限
规划基期:2005年
规划期限:2006-2020年;
规划近期:2006-2010年;
规划目标年:2011-2020年。
第七节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湘西自治州行政区域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15462.30平方公里,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8县(市)。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
2005年,湘西自治州土地总面积为1546229.88公顷,各类用地结构如下:
1、农用地面积1416137.92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91.59%。其中耕地面积194359.3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3.72%;园地面积32452.1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0%;林地面积1085371.9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6.64%;牧草地面积4785.98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34%;其他农用地面积99168.52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7.00%。
2、建设用地45484.10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2.94%,其中城市用地面积2381.47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24%;建制镇用地面积9116.54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0.04%;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5399.65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55.84%;采矿用地面积924.6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3%;独立建设用地面积1172.2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2.57%;交通水利用地面积5793.21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2.74%;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96.28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53%。
3、未利用地84607.86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5.47%,其中水域用地面积16484.1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9.48%;滩涂、沼泽地面积1574.90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1.86%;自然保留地面积66548.86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8.66%。
第二节 土地利用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耕地次之
湘西自治州林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0.19%,耕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12.57%,合计达82.76%。
二、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州域内北部龙山县、永顺县大部分乡镇为湘西自治州农、林、牧主产区;中部是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区;南部为农业、工矿复合区,该区包括花垣、保靖、古丈三县大部分乡镇和吉首、凤凰、泸溪三县(市)的部分乡镇,该区域内耕地、园地和城镇工矿用地比重较大。
三、土地利用率不断提高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湘西自治州大力开展退耕还林和植树造林,未利用土地面积比1997年减少了81485.9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0%。土地利用率从1997年的94.20%提高到94.5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的3.60个百分点。
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一、非农建设占用大量耕地导致耕地保护压力加大
1997-2005年,全州城镇化进程加速,城镇化水平由13.60%提高到28.49%,城镇用地规模由1997年的3637.90公顷增长到11498.01公顷。由于湘西自治州为山岭重丘区,地形较为陡峭,城镇的扩展多选择坡度较缓、地势较为平坦的位置;例如在上轮规划实施期间吉首市市政府为了更好发展城市,旧城得到合理改造,古城得到应有保护。府址迁移至乾州;另有泸溪县城关镇由于五强溪电站的建设,县城搬迁至白沙镇。这些城镇的建设都选择了较为平坦的地方,占用了不少耕地,致使城镇发展过程中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数量较大。1997-2005年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系数高达62%,较同期全省平均水平高7个百分点,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耕地保护的压力。
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难度较大
1、州域内未利用土地中虽有大面积的荒草地,由于山高坡陡地域条件差,限制作用明显,再加上干旱、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的影响,不但加大了开发利用难度,同时开发成耕地的地块也需要投入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而且开发周期长,使得开发整理复垦难度较大。
2、受水土流失、环境污染、地域性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州域自然灾毁土地情况较严重,弃土压占耕地,也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沿线弃土管理不到位,如州域内公路建设、矿山开采等弃土造成耕地被压占、破坏,难以恢复耕种。
三、地质灾害频繁,矿山生态环境脆弱
州境内山高坡陡、河流溪沟密布,山洪地质灾害频繁。水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严重。同时,还有分布广泛、类型多样、演变迅速的生态环境脆弱带。
矿产开发造成了植物破坏,水土流失、河流与空气污染、矿山地质灾害等生态环境的破坏严重。州内采矿以民采为多,采矿技术落后,作业方式粗放,因采矿活动而导致的地质灾害隐患严重,露天采坑和地下采矿导致的崩塌、滑坡较为普遍,洞渣及尾砂渣的存放堆积占用土地面积严重。
第四节 土地利用潜力
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增耕地潜力
全州待开发整理复垦面积380066.32公顷,新增耕地总潜力72649.72公顷。
通过耕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39129.47公顷,占总潜力的53.86%;
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面积8529.52公顷,占总潜力的11.74%;
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16992.54公顷,占新总潜力的23.39%;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7998.19公顷,占总潜力的11.01%。
二、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
2005年调查。湘西自治州城镇共有闲置及低效用地1332.74公顷,其中闲置土地124.60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9.35%;空闲土地22.44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1.68%;批而未供土地291.44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21.87%;可调整低效用地894.30公顷,占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的67.10%。
第三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指导思想
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社会以及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原则和要求,围绕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扶贫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湖南省“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启动以及湘西自治州“旅游产业带动、扶贫开发带动、基础设施建设带动、民营经济带动、生态州建设、科教兴州”战略,确定州域土地利用战略是: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生态宜居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第二节 土地利用战略重点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全面保护农用地,特别注重耕地的保护,推进耕地保护由重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的转变。合理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重点保护优质农田,加强永顺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增强科技、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生态服务能力和景观美化能力。
二、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基本手段。规划期内,坚持统筹安排各类和各地区用地,以适应发展的需要。各行业的发展应充分利用闲置、低效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严格控制外延扩张。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优化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用地布局。新增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安排城镇、交通、能源、水利及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保障国家和湖南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三、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规划期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协调城乡土地利用,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遵循“以工带农,以城哺乡”的思路,在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的同时,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证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用地需求,特别是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与升级、农业现代化生产条件建设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方面的用地需求予以优先安排,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部分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以及位于城镇规划圈外废弃的采矿用地等进行整理(复垦),并将整理(复垦)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置换用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建设,以促进用地布局优化,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四、加强区域土利用协调,划定土地利用分区,制定分区调控与管制政策
按照区域发展战略的要求,正确处理地区之间的土地利用关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以旅游业、农产品和矿产品加工业为主导产业,形成一、二、三产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的格局”,突破行政区划界限,制定土地利用分区调控政策,优化国土开发格局。运用市场机制促进土地合理配置,引导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在中心城区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与限制建设区,并提出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
五、坚持土地利用与生态保护结合
土地利用活动是人类活动与作为自然环境重要组成因子的土地生态系统结合的产物,因此,土地利用活动必然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保证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必须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土地,在规划期内实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系统、实现生态州建设目标”。
第三节 规划指导思想
以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现状为依托,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宏观调控,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正确处理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耕地的关系。合理利用旅游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社会—经济复合系统协调高效发展。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基本原则,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集约利用,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第一节 总体目标
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优先发展生态旅游、加强生态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区域和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土地利用布局,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的土地利用新格局。 确定全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为:建立紧凑型、基地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土地利用结构,形成“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的土地利用方式;规划期间实现保护耕地着力、保障发展有力、保育生态得力和土地利用高效的“三保一高”目标。
第二节 主要调控目标
一、社会经济调控目标
(一)地区生产总值
2005年全州地区生产总值为123.32亿元。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210.52亿元、595.63亿元。
(二)人口规模
2005年全州268.34万人,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地区总人口分别为285万人、309.23万人。
(三)城镇化率
2005年全州城镇化水平率为28.69%。到2010年、2020年湘西自治州城镇化水平率分别为35%、48%。
二、主要用地指标的调控
(一)加强农用地保护
到2010年,农用地总量调整到1435530.89公顷,比基期年增加19392.97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不低于193974.33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85.00公顷。到2020年农用地总量调整到1438376.40公顷,比基期年增加22238.4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不低于191055.33公顷,比基期年减少3304.00公顷。
2006—2020 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488.00公顷。
(二)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统筹城乡发展,保障重点用地需求,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到201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47938.10公顷以内,比基期年净增加2454.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2750.00公顷,允许占用农用地2414.00公顷,占用耕地1541.00公顷;到2020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53064.10公顷以内,比基期年净增加7580.00公顷。
(三)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生产率
到2010年未利用地总量调整到62760.89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1846.97公顷,土地利用率由94.53%提高到95.94%;到2020年未利用地总量调整到54789.38公顷,比基期年减少29818.48公顷,土地利用率提高到96.46%。
到2010年,土地生产率达到43.92万元/公顷;到2020年,土地生产率达到112.25万元/公顷,
(四)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规划期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规划201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432.00公顷,规划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4728.70公顷,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五)加强土地生态保护
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快国土整治和区域生态廊道建设。重点建设好湘西自治州生态建设示范州、永顺县省级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县。在武水、酉水、澧水3条重点河流的沿岸建立河道保护带,以现有治理小流域为基础,向周边拓展,沿省道S229、国道209线,从高坪经西米、羊峰、石堤、麻岔、吊井、永顺县城、勺哈、首车到龙山,形成约160km的 “S”型水土保持绿色生态长廊,新增以省道S308阿拉营——凤凰段、209国道凤凰——永顺青坪段绿色廊道。提高整体生态景观的连通性,缓和人为干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通过合理划定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提出有效的管制措施,从而保护武水、酉水、澧水等水源保护区、永顺小溪原始次森林自然保护区、古丈高望界自然保护区、龙山洛塔水杉、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凤凰九重岩、两头羊自然保护区、保靖白云山自然保护区等及猛洞河、栖凤湖生态旅游区、德夯风景名胜区,做好松柏水库、飞瀑潭水库、竹篙滩水库、乌巢河水库、大兴寨水库等大中型水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为生态网络的构建提供节点功能。
规划期森林覆盖率2010年达到65%以上,2020年达到68%以上。
第五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第一节 总体结构调整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利用的需求,适度开发自然保留地,优先安排农用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调整三大类土地利用结构:
2006—2020 年,湘西自治州农用地增加22238.48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农用地总面积为1438376.4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3.02%,比2005 年上升1.43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全州建设用地增加7580.00公顷,到2020 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为530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3%,比2005年上升0.49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全州未利用地减少29818.48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未利用地面积54789.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54%,比2005年下降1.93个百分点。
第二节 农用地结构调整
结合农业生产机械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要求,加大农地整理力度,适当调整农用地内部结构:
2006—2020 年,湘西自治州耕地面积减少385.00公顷,到2020 年末,全州耕地面积191055.33公顷,占农用地的13.28%,比2005 年末下降0.44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全州园地面积增加14.00公顷,到2020 年末,园地面积为32466.12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2.25%。
2006—2020 年,全州林地面积增加24397.00公顷,到2020 年末,林地面积为1109768.97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77.15%,比2005 年增加0.51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全州其他农用地面积增加1256.48公顷,到2020年末,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00425.00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98%,比2005 年减少了0.02个百分点。
第三节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长,优化城乡用地结构,适当提升基础设施用地比重:
2006—2020 年,全州建设用地净增加7580.00公顷,到2020 年,建设用地总量为53064.1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43%,比2005 年增加0.49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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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加3653.33公顷,到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42647.94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80.37%,比2005 年减少5.36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交通水利用地增加3710.86公顷,到2020 年末,交通水利用地面积为9504.07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91%,比2005 年上升5.17个百分点。
2006—2020 年,其他建设用地增加215.81公顷,到2020 年末,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912.09公顷,占全州建设用地总规模的1.72%,较2005 年上升0.19个百分点。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目前,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分区格局是长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逐步形成的地域生产分工,结合最新的湘西自治州城镇体系空间布局框架,按照土地利用结构相似性、土地用途一致性的原则,以土地适宜性、土地利用现状、典型分区指标评判为基础,将全州划分为三个土地利用综合区。
一、北部农业经济、生态保护区
该区包括龙山和永顺两个县,土地面积693685.30公顷。海拔多在800~1200m之间。山间多盆地,地形切割较深,顶部岩溶发育,土壤自然肥力较好,是湘西自治州粮食及经济作物的主要产区。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永顺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为契机,提高耕地质量,严格保护区内的耕地,严防过度开发,适度发展重点城镇和中心集镇,重点发展旅游、原烟、油料、药材、农副产品加工工业和边境贸易。
二、 中部工矿、生态保护、边贸发展区
该区包括花垣县和保靖县,土地面积285700.10公顷。区内群山高耸,峰峦林立,坡陡谷深,地势险要,海拔多在500~1000m之间。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花垣为中心,重点发展锰、锌等矿产品加工工业、肉食品加工工业、电力工业流通业和边贸流通等服务业。重点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森林资源和水资源,建设生态林基地,积极发展林业、特色种植业、小水电、旅游业等绿色产业。
三、南部城镇、旅游、生态保护、农产品综合发展区
该区包括吉首市、古丈、凤凰和泸溪4县(市),土地面积566844.40公顷。该区土地利用主要是以中心城市吉首市为重点,加大城镇建设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好重点中心城市和重点城镇;以区域内2个省级开发园区为基础,大力发展现代食品、生物制约、新型材料、农产品加工业和循环经济;依托区内丰富的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旅游业,磷、铝矿产品加工,茶叶、果汁加工业,传统酿酒业和商业、运输等服务业;利用传统的古丈毛尖品牌,做大做强茶叶业,发展食用菌加工工业。
第二节 土地用途管制
一、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按照城、镇、村、工矿等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基本用途和空间管制要求,划定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并制定了相应的土地利用空间管制规则。
(一)允许建设区空间管制
区域范围:允许建设区是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面积指标,划定城镇、农村居民点、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允许建设区的界限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本用地区划定的面积为42647.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6%。其中,城镇、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允许建设区面积为18509.97公顷,农村居民点允许建设区面积为24137.97公顷。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建设发展空间,具体土地利用安排应与依法批准的相关规划相协调;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允许建设区边界的调整,须报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二)有条件建设区空间管制
区域范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土地总面积8529.58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0.55%。
管制规则: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协调规划指标控制和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矛盾,在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增长的同时,增强建设用地空间布局的弹性。土地利用调控的主要措施为: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在特定条件下,区内土地可作为本级行政辖区范围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新建用地;区内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按允许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线性基础设施用地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按照管制建设区的要求进行管理;区内新增城镇工矿(或农村居民点)用地受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并与拆并建设用地规模挂钩,实行“先拆后建”。
(三)限制建设区空间管制
区域范围: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是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和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土地总面积1292284.26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96.62%。
管制规则:土地利用的主要调控措施为: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农业生产空间,是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建设的主要区域;区内新增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双重约束,禁止城、镇、村新增建设,严格控制线性基础设施和独立建设新增用地;规划中已列明、且已安排用地布局的线性建设项目,符合规划;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改善土地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调节要求,适当进行农业结构调整;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单独选址项目等除外)。
1、基本农田集中区
全州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488公顷。
在基本农田分布比较集中的区域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全州划定基本农田集中区13个,总面积274889公顷,基本农田集中区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37500公顷。
管制规则:鼓励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可进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的建设;土地整理复垦资金的60%以上应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集中区;基本农田集中区内的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基本农田集中区土地,不得在区内建窑、建坟、挖沙、采石、取土、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基本农田集中区内,严禁安排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
2、一般农业发展区
一般农业发展区是指基本农田集中区以外,以发展种植农业、林业、牧业为主的区域。规划划定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75.24%。其中一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面积1182463.40公顷,占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的82.20%;其他农用地面积100425.00公顷,占一般农业发展区面积的17.80%。
管制规则:区内土地主要用作耕地、园地、林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复垦或调整为一般农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的土地;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油井、高压线塔基、地下管线、通讯基站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工矿区内配置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除外)。
3、其他建设用地区
其他建设用地区,是指除允许建设用地区、限制建设用地区以外的建设用地区,主要包括独立选址基础设施用地区和其他建设用地区,该区土地总面积约912.09公顷。
管制规则:该区土地利用主导用途为在城镇工矿和农村居民点以外,用于发展运输通行、水利建设、国防事业、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墓地、陵园等;控制区内各项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用地标准,安排各项建设用地。占用该区内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项目,必须获得批准。
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鼓励发展生态旅游业。交通、水利工程规划控制带内的土地在项目实施前应维持现状。本区内的耕地及其他农用地,在批准用于建设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用,也不得废弃撂荒。
4、未利用地区
未利用地区是指其他用地中除规划开发利用的和列入禁止建设区的之外的用地区域,土地总面积约54789.38公顷。
主要管制规则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该区内进行建设;保护和改善该区内生态环境。
(四)禁止建设区空间管制
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该区土地利用的目标,是改善湘西自治州土地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土地总面积约423280.04公顷,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27.37%。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作为保护对象,而划定的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是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场所。主要包括永顺小溪原始次森林自然保护区、古丈高望界自然保护区、龙山洛塔水杉、印家界自然保护区、凤凰九重岩、两头羊自然保护区、保靖白云山自然保护区等土地总面积约234600公顷,风景名胜核心区面积为91611.94公顷。
主要管制规则:严格控制该区内的建设活动,除与特定需要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建设。区内影响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的其它用地,应按要求调整到适宜的用地区。该区内属于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应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土地类型以林地、水面为主。该区内具有风景旅游功能的土地利用应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应与自然、人文环境相协调,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2、水体保护区
湘西自治州水域、湿地保护区以州域主要河流两岸300米、州域主要水库、天然草场、水源保护区作为保护范围。重点保护酉水、武水、辰水、澧水等河流,凤滩坝、龙山的洗车河、永顺的猛洞河、花垣河、吉首的峒河、凤凰的沱江、洗车河水库、杉木河水库吉首峒河观光带、八仙湖避暑休闲、泸溪铁沙河攀岩观新域等水库水源保护区等地土总面积为97068.10公顷。
主要管制规则:禁止直接向区内排放未经净化处理的工业、生活废水;禁止向区内水体倾倒工业废渣、废水、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等排放污水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禁止在区内贮存、堆置工业废渣、垃圾、粪便、油类和其他有毒物品。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标准的农药和化肥;严格控制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水利工程确需占用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节 县(市)土地利用调控
一、协调县(市)功能定位与土地利用
各县(市)应结合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的引导管制规则,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立足自身资源环境与经济基础,合理配置各县(市)的各类用地,优先保障重点产业用地需求,引导人口、产业向重点城镇和产业基地集中,协调功能定位、产业导向和城乡区域用地布局。
1、吉首市
吉首是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以绿色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生态园林城市。节约集约利用规划的城市用地,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在主动承担州域经济集聚体功能的同时,重视生态保护。发挥四省市边区的经济技术与文化交流汇集作用。吉首市在总体空间布局上,以人民路为主轴,以乾州为核心,以周边群山为背景,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的“一主一次两点”(一主为乾州组团,一次为吉首组团,两点为北部的振武营和东部马鞍山工业生产基地)带状组团式生态园林城市。
2、泸溪县
泸溪县是“工业立县、产业富民”。工业是泸溪县转变发展观念、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根本;铝、磷、石煤三大传统优势产业及以椪柑为主导的产业化农业的创新发展是富民的途径。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两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白沙镇、武溪镇一体化发展区为主中心城镇,以浦市镇、兴隆场镇为次中心城镇,以武水沿岸、319国道与常吉高速沿线城镇为上横向轴线,以白(沙)浦(市)——浦(市)蒋(家仁)——能(滩)达(岚)县道沿线与白沙——浦市沅水段沿线为复合下横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
3、凤凰县
凤凰县旅游资源丰富,而且颇具特色,集中了湖南省旅游资源的精华,是大湘西旅游圈的重点区域,发展潜力巨大。规划期内将城郊的堤溪、棉寨、土桥等村纳入城区。全县城镇发展形成以县城沱江镇为核心的三级城镇体系。以老城区为依托,城镇用地的发展方向近期以向西、北方向发展为主,远期向南方发展。
4、花垣县
矿业是花垣县经济的重要支柱性产业,县域矿产资源丰富,铅锌等矿产是花垣县的优势矿产,在保障生态建设的前提下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力度,实现资源开采的综合效益;积极推进废弃矿山的土地复垦治理,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花垣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三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花垣镇为中心,以团结、边城、民乐镇为次中心城镇,以319国道为横向轴线,以209国道为纵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
5、保靖县
保靖县山地面积占52%以上,有林地面积比例大,适宜多种林产品的开发。应立足山区特色,主动加强生态保育与环境治理,探索山区土地利用生态开发模式。县城分为两个组团,即迁陵组团、梅花组团。两个组团的功能分区为迁陵组团—商业和居住,梅花组团—行政、科研、居住。用地布局特点为“四周皆青山,城内有山水”。两片区之间由山地、水面等构成楔式城市内部绿色空间。
6、古丈县
古丈县重点保障旅游业、矿产加工、茶园等具有本县特色产业的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县城发展方向由东北方向沿河往两边拓展。
7、永顺县
永顺县是湘西自治州的农业大县,耕地面积占全州耕地面积的1/4,具有比较明显的农业区位优势,同时,建立了省、州级基本农田示范区,应承担起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的重任。规划期内要遏制耕地面积逐年大幅度减少的趋势,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经济发展导致建设占用耕地要适度,坚持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拓展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内涵,加强农田基本建设,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基本农田。县城灵溪镇近期向南发展,依托南山路,城市向南山组团发展,中期向北发展,依托环城路,在原县城中心基础上,城市向北门冲发展,远期继续向南伸展,并向东发展到连洞,向西南伸展,发展到岔那,形成完整的城市形态。
8、龙山县
龙山县作为湘鄂渝三省市交界处的边贸县,同时旅游资源丰富,有丰富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依托丰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发展以旅游为主的文化产业。县城重点向东北方向发展。
二、强化县(市)规划目标调控
切实加强对县(市)规划各项指标的调控,严格执行方案指标要求,明确相应的强制性要求:
1、落实上级规划各项用地调控指标,不得突破上级规划要求。
2、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依据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标准,在州域基本农田集中区方案基础上,科学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确保基本农田质量提高。
3、落实城建设用地规模,划定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严格落实空间管制制度,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4、落实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任务以及重点项目,严格贯彻执行“先补后占”的相关要求,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
5、优先落实基础性生态用地,落实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的“两基”布局,引导城乡建设用地科学合理布局。
6、要按照州级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原则、方向和要求,确定县乡级规划的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和土地利用布局方案。落实好市级规划确定的县城、产业集聚区、重点镇及重大交通、水利和能源用地,必须本着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划定中心城区和重点镇的扩展边界,落实并细化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
第七章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第一节 耕地总量与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确保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488.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488.00公顷。耕地质量保持稳定,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
一、耕地总量调整
到2010年,全州生态退耕减少耕地96.41公顷,建设占用耕地1541.0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1179.5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2432.00公顷,耕地净减少385.00公顷。
到2020年,全州生态退耕减少耕地96.41公顷,建设占用耕地4211.00公顷,灾毁减少耕地3725.29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4728.70公顷,耕地净减少3304.00公顷。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规划期内,全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488.00公顷,比规划基期减少7212.00公顷。
第二节 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耕地布局在具有一定农业基础设施、土壤肥沃的平地、谷地和缓坡地上,与其它用地区交错分布。遵循“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将基本农田分布集中度较高、优质基本农田所占比例相对较大,需要重点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划定为基本农田集中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的保护。基本农田主要布局在凤凰、花垣、吉首、永顺和龙山。
第三节 基本农田保护工程
一、基本农田划区定界
根据“多方协调、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基本农田,优先将优质耕地和整治后的优质园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按照“定量到村、定位到块、定责到人”的要求,设立标志,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落实责任。
二、基本农田保护调整
全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5488.00公顷,适当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各县(市)城规划区范围及其他城镇工矿区内原设立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为一般耕地区,纠正错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耕地质量低劣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限制调整其他基本农田保护区。
为确保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防灾减灾等用地选址不确定的独立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的基本农田,不影响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各县(市)可以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整备区。各县(市)根据区域内重点基础设施、线性工程、防灾减灾等独立的选址项目建设可能占用基本农田的面积,在州下达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基础上,多划定一定数量的基本农田,整备区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不低于州下达各县(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5%。
三、基本农田建设
积极推进基本农田整理,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基本农田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八章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
第一节 城镇建设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
以强化中心城区的带动作用,加快发展中等城市,积极推动以小规模县城和重点镇为主体的小城镇建设为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将人口和产业集聚到中心城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市建设的现代化,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集聚和扩散效应,择优培育重点中心城镇,分层带动各县城镇化和地区经济发展。
二、空间布局
形成“一中心、两节点、三轴线”的主要空间分布格局。
“一中心”即吉首市。
“两个节点”龙山和凤凰两县城。加快龙山县城建设与发展,建设北部重点城镇,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挖掘文化内涵,重点发展旅游、原烟、药材、油料加工工业和边境贸易;充分利用凤凰古城、南长城、历史名人资源优势,发展旅游产业,巩固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
“三轴线”即沿东西向的319国道、长渝高速公路,南北向的209国道及临汾至三亚高速公路,张家界经吉首至铜仁大兴机场的高速公路共同构成湘西自治州城镇用地的主要发展轴,积极推进区域小城镇建设。城市(县城)用地布局。----
1、吉首市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4449.37公顷,增加2067.90公顷。吉首是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的重要中心城市,是以绿色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为主导的生态园林城市。在总体空间布局上,以人民路为主轴,以乾州为核心,以周边群山为背景,形成山水相依、城林交融的“一主一次两点”(一主为乾州组团,一次为吉首组团,两点为北部的振武营和东部马鞍山工业生产基地)带状组团式生态园林城市。
2、泸溪县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630.00公顷,增加201.10公顷。泸溪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两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白沙镇、武溪镇一体化发展区为主中心城镇,以浦市镇、兴隆场镇为次中心城镇,以武水沿岸、319国道与常吉高速沿线城镇为上横向轴线,以白(沙)浦(市)——浦(市)蒋(家仁)——能(滩)达(岚)县道沿线与白沙——浦市沅水段沿线为复合下横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
3、凤凰县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970.00公顷,增加300.90公顷。将城郊堤溪、棉寨、土桥等村纳入城区。全县城镇发展形成以县城沱江镇为核心的三级城镇体系。以老城区为依托,城镇用地的发展方向近期以西、北方为主,远期向南方发展。
4、花垣县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280.00公顷,增加295.50公顷。花垣县县域城镇化发展空间布局采用点轴结合的“一主三次两轴”的空间结构模式。即形成以花垣镇为中心,以团结、边城、民乐镇为次中心城镇,以319国道为横向轴线,以209国道为纵向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
5、保靖县城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860.00公顷,增加247.00公顷。县城分为两个组团,即迁陵组团、梅花组团。两个组团的功能分区为迁陵组团—商业和居住,梅花组团—行政、科研、居住。用地布局特点为“四周皆青山,城内有山水”。两片区之间由山地、水面等构成楔式城市内部绿色空间。
6、古丈县城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410.00公顷,增加104.40公顷。县城发展方向由东北方向沿河往两边拓展。
7、永顺县城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310.00公顷,增加381.10公顷。永顺县城镇布局结构为“一主二次四轴线”的空间结构模式。县城灵溪镇近期向南发展,依托南山路,城市向南山组团发展,中期向北发展,依托环城路,在原县城中心基础上,城市向北门冲发展,远期继续向南伸展,并向东发展到连洞,向西南伸展,发展到岔那,形成完整的城市形态。
8、龙山县城
到2020年县城用地规模1440.50公顷,增加364.00公顷。龙山县城重点向东北方向发展。
9、中小城镇
除县城外,全州现有建制镇60个,总人口为19.82万人,平均人口为3477.19人/个,平均用地规模为30.69公顷/个。规划期内,小城镇发展将遵循强化中心、重点扶持、以点带面的发展思路,通过新设、整合、撤并等途径,优化小城镇结构,强化小城镇功能。到2020年,全州通过行政区划的调整,除县城外的建制镇个数为60个,建制镇总人口为48.93万人。
(三)用地安排
2006-2020 年间,全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4443.91 公顷,到2020年末,城镇用地总规模达到15941.92公顷。2006-2010 年间,城镇用地增加1171.16公顷,到2010 年末,城镇用地规模为12669.17公顷。
第二节 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
调整和优化矿业布局,整合矿山开采和矿产品加工企业,引进资历雄厚、技术先进的集团企业。以关闭的粘土砖瓦窑和矿产品开采加工渣库复垦为重点,加强矿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资源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资源有序开发、有偿开采和有效保护,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发展良性循环。
二、空间布局
州域工矿企业的布局遵循工业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开发区集聚的原则,不断提高工矿用地集约利用水平。独立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工业基础条件较好、矿产资源丰富的花垣县、吉首市、保靖县、永顺县、泸溪县。
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布局以原有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区为基础改扩建,拥有优势矿产的开发项目、重点项目单独选址为基础适当安排用地。
三、用地安排
2006-2020 年间,全州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包括采矿用地和独立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71.10公顷,到2020年末,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规模为2568.05公顷。其中,2006-2010 年,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增加355.87公顷,到2010 年末,采矿及独立建设用地规模为2452.82公顷。
第三节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
一、规划目标
本轮规划针对湘西自治州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且占地过多的现状,坚持农民居住向中心村集中的原则,加强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引导发展方向,控制用地范围;适应城镇化发展形势,加大农村居民点整理力度,实行城乡用地挂钩;改造空心村,降低人均建设用地水平,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通过村庄规划引导,建设中心村和基层村,拆并空心村和零星居民点。
二、空间布局
农村居民点建设应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加挂钩的要求,制定村庄布局规划,统一设计,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点用地,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三、用地安排
201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25104.04公顷内,减少295.61公顷;2020年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24137.97公顷以内,减少1261.68公顷。
第九章 建设用地节约利用
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强化规划控制和计划管理,完善土地市场机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用好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建设用地存量,推进节地技术应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宜居城乡环境的形成,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第一节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要加强对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用好增量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提高集约利用水平;着力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细化指标控制,加强对各类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切实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到2020年,全州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2647.94公顷,净增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623.33公顷以内。
二、加大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
继续加大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批而未供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清查与整合力度,将盘活挖潜存量土地与土地利用计划挂钩,建立奖惩机制促进盘活挖潜工作。湘西自治州城镇共有闲置及低效用地1332.74公顷,其中闲置土地124.60公顷;空闲土地22.44公顷;批而未供土地291.44公顷;可调整低效用地894.30公顷。规划期间,可以通过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将这部分存量、低效用地有效地利用起来,以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问题。
第二节 集约利用城镇工矿建设用地
一、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过快扩张
控制城镇用地盲目扩张,坚持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相协调,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防止超越人口城镇化和就业结构转移的进程盲目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壮大城镇产业,强化产业支撑,合理调控城镇用地增长的规模与速度;实现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由2005年177.81平方米降到2010年的151.60平方米和2020年的124.71平方米。规划至2010年全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5121.99公顷以内,新增规模控制在1527.03公顷以内;2020年全州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509.97公顷以内,新增规模控制在4915.01公顷以内。
二、强化城镇工矿集约用地引导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适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建筑容积率,促进建设项目向空中发展,合理利用城市地上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城市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方式;严格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优先发展节地型的工业产业,有效控制工业用地规模;控制开发区数量和规模,大力推进工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引导和鼓励使用多层标准厂房,鼓励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容积率;将新增工矿用地纳入城镇建设用地规划范围,构建生活、生态、生产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秩序。
三、促进城镇内部用地结构调整
根据各城市性质、资源条件等自身特点,调整优化居住、商业、工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卫生环保和生态保障等用地的比例,稳步推进旧城有机更新,完善城镇功能,重点促进城镇建成区内的低密度、低效利用土地的商业区、住宅区和商住混合区的更新和配套基础设施的完善,促进城镇和谐发展。
第三节 整合规范农村居民点用地
一、农村居民点整理目标
以逐步达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出发点,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在认真调查分析区位条件、人口流向、现有规模、改造难易、环境条件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据村庄的特点,对全州农村居民点,按照建设中心村、控制一般村和拆并落后村的原则进行规划,通过适当合并自然村、改造旧村庄、整治空心村等措施,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和中心村迁移。逐步减少农村居民用地,有效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2005年全州农村居民点面积为25399.65公顷,到2010年全州农村居民点规模下降到25104.04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295.61公顷,到2020年全州农村居民点规模下降到24137.9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规模为1261.68公顷。
二、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保障新农村建设的用地需要
按照省级规划下达湘西自治州的农村居民点核减任务和新农村建设规划,通过迁村并点,有步骤地将较为分散的村庄实行搬迁,向一些优势集镇靠拢;鼓励农村发展多层住宅建设,提高村庄用地的利用率,改善农村的居住环境。
规划到2010年全州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为295.61公顷,到2020年全州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为1261.68公顷。。
第四节 强化新增建设用地管理
一、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坚持以供给引导和制约用地需求,保障交通、水利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等用地需要,严格控制能耗高、用地粗放的项目用地,禁止向淘汰类工业项目供地。
二、优化新增建设用地布局
引导产业向集聚区集中,农村居民点向城镇、中心村集中。统筹协调全州交通、水利、能源及重大产业项目用地,防止盲目重复建设。
三、严格执行土地集约利用标准
按照人均用地、用地结构等城镇规划控制标准,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严格按国家标准进行各项市政基础设施和生态绿化建设。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用地批地必须严格按照用地标准,要采取先进节地技术,降低基础设施工程用地。
第十章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形成合理、高效、集约和生态环境良好的土地利用格局,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能,改善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农业生产条件,降低农业灾害风险。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的具体目标:2006-201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2432.00公顷;2010年-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耕地4728.70公顷。
第二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布局
1、土地整理复垦资金60%以上当优先投入基本农田集中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
2、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应优先列入重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范围。
3、重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布局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建设相结合,把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列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
4、实施土地开发项目不得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不毁林开荒,土层厚度应当超过30厘米。
5、重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布局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充分考虑农村耕种水平和积极性,切实提高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耕地的利用水平和效率。采取客土、种植绿肥、改善灌排水条件、改革耕种制度等措施提高地力,禁止抛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程增加的耕地。
第三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区域
一、土地整理重点区
主要分布在龙山县召市、里耶、华塘、三元、永顺塔卧、石堤、吉首双塘、凤凰吉信、阿拉、泸溪浦市、花垣茶洞等地。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新增耕地面积2779.00公顷,占新增耕地面积的41.83%。尽力完善基础设施、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耕地数量为主要任务。基础设施以完善田间道路和田间水利设施为主;提高耕地质量以平整土地和培肥地力为主;增加耕地数量以整理耕地中的零星地类为主。
二、村庄整理重点区
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新增耕地面积138.33公顷,占新增耕地总潜力的2.08%,主要分布在龙山县、永顺县和保靖县等地。
通过村庄整理、土地复垦对区内土地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土地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
三、土地复垦重点区
到2020年通过土地复垦新增耕地面积965.45公顷,占新增耕地总面积的14.53%,土地复垦重点区主要分布在龙山县、永顺县、保靖县和凤凰县等地。重点对灾毁、采矿等破坏、污染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
四、土地开发重点区域
主要分布在凤凰县的腊尔山、龙山的八面山等地。到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新增耕地面积2915.18公顷,占新增耕地面积的38.35%,
土地开发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以新增耕地为主,新增耕地比例不低于70%,合理配置基础设施和水土保持工程。
第四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措施
一、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管理
强化项目管理,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的立项审核、规划设计和项目实施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规范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活动,做到按规划确定项目,按项目进行管理,按设计组织施工,按进度拨付资金,按规程检查验收。
二、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投入
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原则,在足额征收土地开垦费的基础上,各级政府每年从土地收益中拿出一定数额资金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同时积极建立多元投融资渠道,运用各种优惠政策,吸引社会资金,鼓励通过合资、合作,吸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入,广泛吸纳资金,逐步形成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多元投融资渠道。政府投资优先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土地整理和复垦项目。
第十一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第一节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工程
1、土地整理:至2020年全州重点落实23个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总规模8178.65公顷,新增耕地2779.00公顷。
2、土地开发:至2020年全州重点落实29个土地开发项目,土地开发总规模4097.81公顷,新增耕地2761.35公顷。
3、土地复垦:至2020年全州重点落实12个土地复垦项目,土地复垦总规模1455.76公顷,新增耕地965.45公顷。
4、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工程。根据城市化进程和村镇布点规划,加快农村居民点、废弃地、闲置地和低效利用土地的整理复垦进度,特别要加大对自然村组的撤并、“空心村”的整治力度,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优化用地结构,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照“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开展项目区的专项调查,编制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的规模、范围、布局和建设时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二节 土地生态建设工程
一、水土流失治理工程
到2010年全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50千(35万)公顷,退耕还林96.4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5%;到2020年全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40千(64万)公顷,退耕还林96.41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8%;全州各类生态保护区总面积达23.46万公顷。使全州的水土流失面积基本得到治理,土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二、饮用水源地和重点水域保护工程
为保证城市饮用水质量和饮用水源安全,按照确保水功能达标,水域保持优良水质,治理并改善污染水域要求,规划期内对武水、酉水、澧水3条重点河流的沿岸建立河道保护带,以现有治理小流域为基础;对雷公洞防洪水库、松柏水库、飞瀑潭水库、竹篙滩水库、乌巢河水库、大兴寨水库等大中型水库水源进行重点保护。
三、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规划期内,完成矿区生态恢复工程1000公顷。
第三节 新农村建设用地保障工程
按照建设中心村、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保护特色村的思路,完成各县域村庄规划176个村,其中新建示范村50个、68个州直单位帮扶村、58个州发改委筹资村;完成2186公里县乡公路改造;硬化村间道路237.40公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保障,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通村公路等级率和硬化率达到70%。加快各县(市)城中村改造步伐,建设农转居多层公寓。按照“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的要求,对城郊村进行综合整治。建设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解决2.9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第四节 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工程
对于铁路运输、航空运输、内河航运、公路运输、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工程、燃气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充足的用地保障。(详见附表9)
第十二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与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是根据国土资发[2004]69号文《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按照一级评估要求规定编制而成的,并已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一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开展城镇建设规划发展区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因湘西自治州没有州本级,州府所在地为吉首市,因此,本轮规划就吉首市中心城区进行查询和评估。
吉首市中心城区新增规划区面积35.16km2,规划区工程建设项目属重要建设项目,评估区总体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于复杂类型,确定项目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126.3km2。
经评估表明,总体上,吉首市城区土地适宜性为基本适宜,个别地质灾害易发程度较强的区段,在具体论证采取行之有效的工程措施后,其适宜性可基本满足规划区工程建设。
各级城镇建设发展区域避让了地质灾害危险区;同时制定了或避让或预防或治理的相关措施或方案,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小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
第二节 压覆矿产资源管理
开展县级以上中心城区、建制镇允许建设区及有条件建设区内的压覆矿产资源整体查询和评估工作。
经整体查询与评估,吉首市中心城区、各县的中心城区和重点建制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均未压覆重要的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后,规划区内的单宗或批次用地可不再进行压覆矿资源查询和评估。
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行政措施
一、建立政府目标责任制
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把规划实施列为政府任期考核目标的重要内容。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土地利用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划付诸实施。
二、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
国土部门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形成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
三、加大规划计划管理力度
(一)不断完善建设用地预审制度
建设用地预审应当突出对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和用地控制指标的审查。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用地预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建设项目,其用地计划指标不能落实的,不得通过用地预审。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单项用地控制指标的,在预审阶段,应当调整用地布局或者核减用地规模,从源头抓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用地预审必须在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完成,未通过土地预审的不得通过项目的立项(审批、核准和备案)、农用地转用和供地审批。
(二)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重点,统筹兼顾,依法用地”的原则,合理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各项目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严格具体项目用地计划管理,控制建设项目超标使用土地,超过计划指标、超标准使用土地的,不得批准用地,提高用地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和使用效率。
(三)强化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管理
农用地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农用地转用必须落实相应指标,并依法补充耕地,严禁复垦耕地项目重复用于补充耕地。各级国土管理部门应建立补充耕地储备库,进一步加强对补充耕地的管理。土地征收,必须依法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利益。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内必须实施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才能报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条件的地区,在城镇规划区外也可推行征地补偿“区片综合价”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征收基本农田的,必须按法定最高标准进行补偿。
(四)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制定保护区管理细则,明确责任人,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闲置、荒芜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确因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基本农田的,须报国务院批准,并按“占一补一”原则,补划相当数量和质量的基本农田。
第二节 经济措施
一、积极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全面实现土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完善的土地供应市场调节机制,通过地价来调节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
二、拓宽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来源
抢抓机遇,用足用活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土地整理资金主渠道投入;建立地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耕地保护、土地整理及土地开发和复垦;同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投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允许增加耕地流转,促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产业化、市场化。
三、制定引导土地集约利用的激励机制
适应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新形式,积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村宅基地有序流转,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村庄改造投入机制;出台鼓励现有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进行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和改造,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第三节 法律措施
一、强化按规划用地意识
加强对土地用途管制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政府和土地使用者的法制观念,逐步形成按规划用地的自觉意识,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管理中的龙头地位。
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土地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的行为坚决查处,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统筹土地利用上的权威。
三、规范土地规划管理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湖南省地方性法规,制定出更细的、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配套规范性文件,规范规划的实施、考核、调整等日常管理行为。
第四节 技术措施
1、建立湘西自治州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提升规划管理的技术手段,增强规划管理的灵活性,提高工作效率。
2、通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公众监督等手段,开展规划执行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收集规划执行情况信息。
3、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土地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掌握规划实施动态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制订有针对性的规划管理决策,实现对规划实施的有效调控。
3、建立规划的全社会参与制度
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建立公众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和管理的制度。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形成“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民主决策”的社会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规划成果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加强规划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增强对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资源重要性的认识,把遵守土地利用法律、规划、政策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为。
规划批准实施前应当组织听证和公示。修改规划应当进行合理性论证,并组织听证。
附表1 湘西自治州 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 单位:公顷、%
地类 |
面积 |
比重 | ||
农 用 地 |
耕地 |
194359.33 |
12.57 | |
园地 |
32452.12 |
2.10 | ||
林地 |
1085371.97 |
70.19 | ||
牧草地 |
4785.98 |
0.31 | ||
其他农用地 |
99168.52 |
6.41 | ||
小计 |
1416137.92 |
91.59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市 |
2381.47 |
0.15 |
建制镇 |
9116.54 |
0.59 | ||
农村居民点 |
25399.65 |
1.64 | ||
采矿用地 |
924.69 |
0.06 | ||
独立建设用地 |
1172.26 |
0.08 | ||
交通水利用地 |
5793.21 |
0.37 | ||
其他建设用地 |
696.28 |
0.05 | ||
小计 |
45484.10 |
2.94 | ||
未利用地 |
水域 |
16484.10 |
1.07 | |
滩涂、沼泽 |
1574.90 |
0.10 | ||
自然保留地 |
66548.86 |
4.30 | ||
小计 |
84607.86 |
5.47 | ||
合计 |
1546229.88 |
100.00 |
附表2 湘西自治州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主要控制指标 单位:公顷 | |||||||
指标名称 |
2005年 |
2010年 |
2006-2010年增减 |
2020年 |
2006-2020年增减 |
指标 属性 | |
总量 指标 |
耕地保有量 |
173792 |
173407 |
-385 |
170488 |
-3304 |
约束性 |
基本农田面积 |
162700 |
155488 |
-7212 |
155488 |
-7212 |
约束性 | |
建设用地总规模 |
40921 |
43375 |
2454 |
48501 |
7580 |
预期性 | |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
32410 |
33540 |
1130 |
35508 |
3098 |
约束性 | |
城镇工矿用地 |
6280 |
7835 |
1555 |
10640 |
4360 |
预期性 | |
园地面积 |
23509 |
23501 |
-8 |
23523 |
14 |
预期性 | |
林地面积 |
1135858 |
1154711 |
18853 |
1160255 |
24397 |
预期性 | |
牧草地面积 |
5710 |
5666 |
-44 |
5585 |
-125 |
预期性 | |
新增建设用地 |
|
2750 |
— |
|
— |
预期性 | |
增量 指标 |
建设占用农用地 |
|
2414 |
— |
|
— |
预期性 |
建设占用耕地 |
|
1541 |
— |
|
— |
约束性 | |
补充耕地任务量 |
|
2432 |
— |
|
— |
约束性 | |
效率 指标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82 |
86 |
4 |
95 |
13 |
约束性 |
说明:湖南省下达给湘西自治州的新一轮规划指标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作为规划基础数据,为保持数据的前后逻辑性,而规划文本中2005年现状数据采用湘西自治转换且校正后的数据。 |
附表3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地 类 |
2005年 |
2006-2010年变化量 |
2010年 |
2006-2020年变化量 |
2020年 |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面积 |
比重 | |||||
农用地 |
耕地 |
194359.33 |
12.57 |
-385.00 |
193974.33 |
12.54 |
-3304.00 |
191055.33 |
12.36 | |
园地 |
32452.12 |
2.10 |
-8.00 |
32444.12 |
2.10 |
14.00 |
32466.12 |
2.10 | ||
林地 |
1085371.97 |
70.19 |
18853.00 |
1104224.97 |
71.41 |
24397.00 |
1109768.97 |
71.77 | ||
牧草地 |
4785.98 |
0.31 |
-44.00 |
4741.98 |
0.31 |
-125.00 |
4660.98 |
0.30 | ||
其他农用地 |
99168.52 |
6.41 |
976.97 |
100145.49 |
6.48 |
1256.48 |
100425.00 |
6.49 | ||
小计 |
1416137.92 |
91.59 |
19392.97 |
1435530.89 |
92.84 |
22238.48 |
1438376.40 |
93.02 | ||
建设用地 |
城乡建设用地 |
城市 |
2381.47 |
0.15 |
277.90 |
2659.37 |
0.17 |
2067.90 |
4449.37 |
0.29 |
建制镇 |
9116.54 |
0.59 |
893.26 |
10009.80 |
0.65 |
2376.01 |
11492.55 |
0.74 | ||
农村居民点 |
25399.65 |
1.64 |
-295.61 |
25104.04 |
1.62 |
-1261.68 |
24137.97 |
1.56 | ||
采矿用地 |
924.69 |
0.06 |
186.15 |
1110.84 |
0.07 |
245.10 |
1169.79 |
0.08 | ||
独立建设 |
1172.26 |
0.08 |
169.72 |
1341.98 |
0.09 |
226.00 |
1398.26 |
0.09 | ||
交通水利用地 |
5793.21 |
0.37 |
1127.54 |
6920.75 |
0.45 |
3710.86 |
9504.07 |
0.61 | ||
其他建设用地 |
696.28 |
0.05 |
95.04 |
791.32 |
0.05 |
215.81 |
912.09 |
0.06 | ||
小计 |
45484.10 |
2.94 |
2454.00 |
47938.10 |
3.10 |
7580.00 |
53064.10 |
3.43 | ||
未利用地 |
水域 |
16484.10 |
1.07 |
|
16484.10 |
1.07 |
|
16484.1 |
1.07 | |
滩涂、沼泽 |
1574.90 |
0.10 |
|
1574.90 |
0.10 |
|
1574.90 |
0.10 | ||
自然保留地 |
66548.86 |
4.30 |
-21846.97 |
44701.89 |
2.89 |
-29818.48 |
36730.38 |
2.38 | ||
小计 |
84607.86 |
5.47 |
-21846.97 |
62760.89 |
4.06 |
-29818.48 |
54789.38 |
3.54 | ||
合计 |
1546229.88 |
100.00 |
|
1546229.88 |
100.00 |
|
1546229.88 |
100.00 |
附表4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2005年耕地基数 |
2010年耕地量 |
2020年耕地量 |
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
湘西自治州 |
194359.33 |
193974.33 |
191055.33 |
155488 |
吉首市 |
10809.06 |
10747.61 |
10211.13 |
8824.37 |
泸溪县 |
20483.5 |
20436.84 |
20057.17 |
14604.21 |
凤凰县 |
34146.8 |
34113.48 |
33793.4 |
27386.91 |
花垣县 |
24637.6 |
24568.16 |
24167.19 |
20474.99 |
保靖县 |
20476.62 |
20429.36 |
20112.52 |
16978.99 |
古丈县 |
10229.87 |
10170.68 |
9862.92 |
7529.07 |
永顺县 |
39389.27 |
39365.41 |
39032.23 |
31761.13 |
龙山县 |
34186.61 |
34142.79 |
33818.77 |
27928.33 |
附表5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200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2006-2010年变化量 |
201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2006-2020年变化量 |
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
湘西自治州 |
45484.10 |
2454.00 |
47938.10 |
7580.00 |
53064.10 |
吉首市 |
4614.10 |
597.30 |
5211.40 |
2731.27 |
7345.37 |
泸溪县 |
3717.70 |
213.94 |
3931.64 |
564.11 |
4281.81 |
凤凰县 |
6237.80 |
373.27 |
6611.07 |
860.35 |
7098.15 |
花垣县 |
5499.30 |
311.90 |
5811.20 |
830.32 |
6329.62 |
保靖县 |
6860.80 |
189.59 |
7050.39 |
591.10 |
7451.90 |
古丈县 |
2187.40 |
171.18 |
2358.58 |
484.22 |
2671.62 |
永顺县 |
8484.30 |
352.95 |
8837.25 |
750.42 |
9234.72 |
龙山县 |
7882.70 |
243.87 |
8126.57 |
768.21 |
8650.91 |
附表6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2005年规模 |
2006-2020年规模变化量 |
|
2020年规模 |
|||||||||||||||
小计 |
城市用地 |
建制镇用地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采矿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小计 |
城市用地 |
建制镇用地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采矿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小计 |
城市用地 |
建制镇用地 |
农村居民点用地 |
采矿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
湘西州 |
38994.61 |
2381.47 |
9116.54 |
25399.65 |
924.69 |
1172.26 |
3653.33 |
2067.90 |
2376.01 |
-1261.68 |
245.10 |
226.00 |
42647.94 |
4449.37 |
11492.55 |
24137.97 |
1169.79 |
1398.26 |
|
吉首市 |
3960.53 |
2381.47 |
459.85 |
1095.36 |
12.80 |
11.05 |
2159.52 |
2067.90 |
81.77 |
-37.63 |
13.55 |
33.93 |
6120.05 |
4449.37 |
541.62 |
1057.73 |
26.35 |
44.98 |
|
泸溪县 |
3039.10 |
|
1030.70 |
1976.70 |
28.50 |
3.20 |
202.27 |
|
264.21 |
-86.71 |
17.43 |
7.34 |
3241.37 |
|
1294.91 |
1889.99 |
45.93 |
10.54 |
|
凤凰县 |
4858.56 |
|
1055.40 |
2768.68 |
110.00 |
924.48 |
295.97 |
|
354.96 |
-148.06 |
35.68 |
53.39 |
5154.53 |
|
1410.36 |
2620.62 |
145.68 |
977.87 |
|
花垣县 |
4721.12 |
|
1431.84 |
2672.51 |
588.56 |
28.21 |
299.48 |
|
355.24 |
-145.54 |
54.60 |
35.18 |
5020.60 |
|
1787.08 |
2526.97 |
643.16 |
63.39 |
|
保靖县 |
6090.52 |
|
1383.85 |
4630.00 |
43.26 |
33.41 |
140.91 |
|
303.11 |
-217.21 |
35.01 |
20.00 |
6231.43 |
|
1686.96 |
4412.79 |
78.27 |
53.41 |
|
古丈县 |
1856.53 |
|
520.80 |
1184.70 |
31.03 |
120.00 |
135.16 |
|
141.21 |
-59.52 |
22.43 |
31.04 |
1991.69 |
|
662.01 |
1125.18 |
53.46 |
151.04 |
|
永顺县 |
7345.90 |
|
1567.30 |
5678.80 |
62.24 |
37.56 |
233.62 |
|
453.32 |
-282.61 |
38.75 |
24.16 |
7579.52 |
|
2020.62 |
5396.19 |
100.99 |
61.72 |
|
龙山县 |
7122.35 |
|
1666.80 |
5392.90 |
48.30 |
14.35 |
186.40 |
|
422.19 |
-284.4 |
27.65 |
20.96 |
7308.75 |
|
2088.99 |
5108.50 |
75.95 |
35.31 |
附表7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2005年规模 |
2006-2020年规模变化量 |
2020年规模 |
|||||||||||||
小计 |
城市用地 |
建制镇 用地 |
采矿 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小计 |
城市用地 |
建制镇用地 |
采矿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小计 |
城市 用地 |
建制镇用地 |
采矿 用地 |
独立建设用地 |
||
湘西自治州 |
13594.96 |
2381.47 |
9116.54 |
924.69 |
1172.26 |
4915.01 |
2067.90 |
2376.01 |
245.10 |
226.00 |
18509.97 |
4449.37 |
11492.55 |
1169.79 |
1398.26 |
|
吉首市 |
2865.17 |
2381.47 |
459.85 |
12.8 |
11.05 |
2197.15 |
2067.90 |
81.77 |
13.55 |
33.93 |
5062.32 |
4449.37 |
541.62 |
26.35 |
44.98 |
|
泸溪县 |
1062.4 |
|
1030.7 |
28.5 |
3.2 |
288.98 |
|
264.21 |
17.43 |
7.34 |
1351.38 |
|
1294.91 |
45.93 |
10.54 |
|
凤凰县 |
2089.88 |
|
1055.4 |
110 |
924.48 |
444.03 |
|
354.96 |
35.68 |
53.39 |
2533.91 |
|
1410.36 |
145.68 |
977.87 |
|
花垣县 |
2048.61 |
|
1431.84 |
588.56 |
28.21 |
445.02 |
|
355.24 |
54.60 |
35.18 |
2493.63 |
|
1787.08 |
643.16 |
63.39 |
|
保靖县 |
1460.52 |
|
1383.85 |
43.26 |
33.41 |
358.12 |
|
303.11 |
35.01 |
20.00 |
1818.64 |
|
1686.96 |
78.27 |
53.41 |
|
古丈县 |
671.83 |
|
520.8 |
31.03 |
120 |
194.68 |
|
141.21 |
22.43 |
31.04 |
866.51 |
|
662.01 |
53.46 |
151.04 |
|
永顺县 |
1667.1 |
|
1567.3 |
62.24 |
37.56 |
516.23 |
|
453.32 |
38.75 |
24.16 |
2183.33 |
|
2020.62 |
100.99 |
61.72 |
|
龙山县 |
1729.45 |
|
1666.8 |
48.3 |
14.35 |
470.80 |
|
422.19 |
27.65 |
20.96 |
2200.25 |
|
2088.99 |
75.95 |
35.31 |
附表8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各县城规模控制表 单位:公顷
行政单位 |
2005年县城规模 |
2010年规模 |
2020年规模 | ||
2006-2010年新增规模 |
总规模 |
2006-2020年新增规模 |
总规模 | ||
吉首市 |
2381.47 |
277.90 |
2659.37 |
2067.9 |
4449.37 |
泸溪县 |
428.90 |
81.10 |
510.00 |
201.1 |
630.00 |
凤凰县 |
669.10 |
139.90 |
809.00 |
300.9 |
970.00 |
花垣县 |
984.50 |
95.50 |
1080.00 |
295.5 |
1280.00 |
保靖县 |
613.00 |
67.00 |
680.00 |
247 |
860.00 |
古丈县 |
305.60 |
53.40 |
359.00 |
104.4 |
410.00 |
永顺县 |
928.90 |
171.10 |
1100.00 |
381.1 |
1310.00 |
龙山县 |
1076.50 |
103.50 |
1180.00 |
364 |
1440.50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规划期内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
(一)交通基础设施 |
|
|
|
|
|
1 |
泉毕线常德-吉首 |
新建 |
吉首 |
81.43Km |
2005-2007 |
470.67公顷 |
2 |
泉毕线吉首-茶洞 |
新建 |
吉首、花垣 |
66.53 Km |
2005-2009 |
384.54公顷 |
3 |
S231龙山洗洛-里耶 |
改建 |
龙山 |
107 Km |
2007-2010 |
196.88公顷 |
4 |
临三线吉首-怀化 |
新建 |
吉首 |
122 Km |
2007-2010 |
1007.72公顷 |
5 |
泉毕线张家界-花垣 |
新建 |
花垣 |
120 Km |
2010-2014 |
991.20公顷 |
6 |
S230永顺-小农村 |
改建 |
永顺 |
37 Km |
2010-2012 |
68.08公顷 |
7 |
S229小农村-吉首 |
改建 |
永顺、吉首 |
72 Km |
2012-2015 |
132.48公顷 |
8 |
花垣-保靖高速连线 |
改建 |
花垣、保靖 |
28 Km |
2012-2015 |
51.52公顷 |
9 |
麻栗场-吉卫镇 |
改建 |
吉首 |
27 Km |
2012-2014 |
49.68公顷 |
10 |
G209永顺-龙山 |
改建 |
永顺、龙山 |
116.2 0Km |
2015-2018 |
245.18公顷 |
11 |
S230、229永顺石堤西 |
改建 |
永顺 |
35.60Km |
2006-2008 |
63.50公顷 |
12 |
S230桑植-永顺吊井 |
改建 |
永顺 |
57Km |
2008-2010 |
104.88公顷 |
|
(二)水利基础设施 |
|
|
|
|
|
1 |
铁门栓水库 |
扩建 |
泸溪县 |
1560万方 |
2011-2020 |
119.73公顷 |
2 |
双溪水库 |
扩建 |
古丈县 |
2001万方 |
2006-2010 |
173.87公顷 |
3 |
宋家水库 |
扩建 |
古丈县 |
378万方 |
2011-2020 |
98.07公顷 |
4 |
广潭河水库 |
新建 |
古丈县 |
1050万方 |
2011-2020 |
172.87公顷 |
5 |
毛坪水库 |
新建 |
古丈县 |
117万方 |
2011-2020 |
96.80公顷 |
6 |
河蓬河水库 |
新建 |
古丈县 |
589万方 |
2011-2020 |
137.13公顷 |
7 |
野竹河水库 |
新建 |
古丈县 |
617万方 |
2011-2020 |
146.00公顷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规划期内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
(二)水利基础设施 |
|
|
|
|
|
8 |
竹篙滩水库 |
扩建 |
花垣县 |
15300万方 |
2006-2010 |
512.93公顷 |
9 |
飞瀑潭水库 |
扩建 |
龙山县 |
14400万方 |
2006-2010 |
94.20公顷 |
10 |
雷公洞 |
扩建 |
凤凰、花垣 |
10000万方 |
2006-2020 |
100公顷 |
11 |
大兴寨水库 |
新建 |
吉首市 |
5700万方 |
2011-2020 |
183.87公顷 |
12 |
龙潭河水库 |
扩建 |
龙山县 |
|
2011-2020 |
29.13公顷 |
|
乌巢河 |
扩建 |
|
|
2011-2020 |
34.26公顷 |
13 |
杉木河灌区 |
续建灌区工程 |
永顺县 |
|
2007-2010 |
10.67公顷 |
14 |
松柏灌区 |
续建灌区工程 |
永顺县 |
|
2007-2010 |
16.33公顷 |
15 |
腊洞水库灌区 |
新建灌区工程 |
保靖县 |
|
2006-2010 |
24.13公顷 |
16 |
草塘一级水电站 |
新建 |
古丈县 |
5000kW |
2006-2010 |
201.87公顷 |
17 |
白洋坪水电站 |
新建 |
古丈县 |
400kW |
2006-2010 |
78.27公顷 |
18 |
团结水电站 |
新建 |
凤凰县 |
2500kW |
2006-2010 |
21.60公顷 |
19 |
洞坎河水电站 |
新建 |
永顺县 |
2×1600kW |
2007-2010 |
88.60公顷 |
20 |
澧源二级水电站 |
新建 |
龙山县 |
4000kW |
2008-2010 |
30.00公顷 |
21 |
洗车大河水电站 |
新建 |
龙山县 |
600kW |
2010-2012 |
38.00公顷 |
22 |
乡镇防洪堤防工程 |
新建 |
凤凰县 |
26.6km |
2011-2020 |
20.87公顷 |
23 |
县城防护工程堤防工程 |
新建 |
龙山县 |
|
2006-2010 |
70.00公顷 |
24 |
里耶防护工程堤防工程 |
新建 |
龙山县 |
|
2006-2010 |
25.07公顷 |
25 |
防洪堤堤防工程 |
新建 |
吉首市 |
6Km |
2006~2012 |
49.33公顷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规划期内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
(三)畜牧水产业 |
|
|
|
|
|
1 |
湘西自治州肉牛产业化建设项目 |
新建 |
|
13000万元 |
2006-2012 |
45公顷 |
2 |
湘西自治州山羊产业化建设项目 |
新建 |
|
10000万元 |
2006-2013 |
30公顷 |
3 |
湘西畜产品检测中心建设 |
新建 |
|
10000万元 |
2006-2012 |
50公顷 |
4 |
湘西自治州畜禽水产品良种工程 |
续建 |
|
5000万元 |
2004-2012 |
30公顷 |
|
(四)电力基础设施 |
|
|
|
|
|
1 |
花垣550KV变电站 |
新建 |
花垣 |
|
2010-2020 |
4.50公顷 |
2 |
永顺220KV变电站 |
新建 |
永顺 |
|
2010-2020 |
3.33公顷 |
3 |
花垣220KV变电站 |
新建 |
花垣 |
|
2005-2010 |
4公顷 |
4 |
吉首220KV变电站 |
新建 |
吉首 |
|
2005-2010 |
4公顷 |
5 |
吉首乾东220KV变电站 |
新建 |
吉首 |
|
2010-2020 |
4公顷 |
6 |
吉首龙鼻220KV增容 |
扩建 |
吉首 |
|
2010-2020 |
3公顷 |
7 |
泸溪枇杷冲220KV增容 |
扩建 |
泸溪 |
|
2010-2020 |
3公顷 |
8 |
泸溪浦城220KV变电站 |
新建 |
泸溪 |
|
2010-2020 |
4公顷 |
9 |
龙山220KV变电站 |
新建 |
龙山 |
|
2010-2020 |
4公顷 |
10 |
古丈220KV变电站 |
新建 |
古丈 |
|
2010-2020 |
4公顷 |
11 |
凤凰220KV变电站 |
新建 |
凤凰 |
|
2010-2020 |
4公顷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
(四)电力基础设施 |
|
|
|
|
|
12 |
花垣220KV变电站 |
新建 |
花垣 |
|
2010-2020 |
4公顷 |
13 |
保靖220KV变电站 |
新建 |
保靖 |
|
2010-2020 |
4公顷 |
14 |
吉首乾东110KV变电站 |
新建 |
吉首 |
|
2010-2020 |
0.67公顷 |
15 |
永顺王村110kv变电站 |
新建 |
永顺 |
|
2008--2010 |
0.64公顷 |
16 |
永顺110kv变电站 |
新建 |
永顺 |
|
2009--2010 |
0.67公顷 |
17 |
吉首吉凤110kv变电站 |
新建 |
吉首 |
|
2010-2020 |
0.67公顷 |
18 |
肖家坪110kv增容 |
新建 |
吉首 |
|
2010-2020 |
0.67公顷 |
19 |
乾州110kv增容 |
扩建 |
吉首 |
|
2010-2020 |
0.50公顷 |
20 |
小溪桥110kv增容 |
扩建 |
吉首 |
|
2010-2020 |
0.50公顷 |
21 |
古丈河西110kv增容 |
扩建 |
古丈 |
|
2010-2020 |
0.50公顷 |
22 |
古丈花果山110kv变电站 |
新建 |
古丈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3 |
保靖钟灵山110kv变电站 |
新建 |
保靖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4 |
花垣漾水坪110kv变电站 |
新建 |
花垣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5 |
花垣民乐110kv变电站 |
新建 |
花垣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6 |
凤凰茶东变110kv变电站 |
新建 |
凤凰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7 |
龙山里耶110kv变电站 |
新建 |
龙山 |
|
2010-2020 |
0.67公顷 |
28 |
凤凰杜田110kv变电站增容 |
扩建 |
凤凰 |
|
2010-2020 |
0.50公顷 |
29 |
泸溪洗溪变110kv变电站 |
新建 |
泸溪 |
|
2010-2020 |
0.67公顷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规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
(五)冶金、化工、建材 |
|
|
|
|
|
1 |
永顺年产20万吨烟煤生产线 |
新建 |
永顺 |
3500万元 |
2006-2009 |
60公顷 |
2 |
永顺10万吨铁矿石生产线 |
新建 |
永顺 |
2000万元 |
2006-2008 |
55公顷 |
3 |
铅锌矿项目开发 |
新建 |
龙山、凤凰 |
10000万元 |
2006-2010 |
105公顷 |
4 |
泸溪西部矿业保靖公司氧化铝生产线项目 |
新建 |
泸溪 |
72000万元 |
2006-2010 |
110公顷 |
5 |
龙山紫砂陶综合开发 |
新建 |
龙山 |
4000万元 |
2006-2010 |
40公顷 |
6 |
湘西自治州日产4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 |
新建 |
吉首 |
50000万元 |
2006-2010 |
25公顷 |
7 |
保靖镁质强化瓷及高压瓷瓶扩建项目 |
新建 |
保靖 |
50000万元 |
2005-2008 |
30公顷 |
8 |
古丈磊基天然石材加工厂武陵石材开发 |
新建 |
古丈 |
2000万元 |
2005-2007 |
30公顷 |
9 |
龙山东升玻璃公司格化、浮法玻璃生产线 |
扩建 |
龙山 |
10000万元 |
2005-2007 |
35公顷 |
|
(六)城建 |
|
|
|
|
|
1 |
全州城镇垃圾工程(16个) |
续建 |
|
50000万元 |
2005-2010 |
240公顷 |
2 |
州医疗垃圾及危险废弃物处置工程 |
新建 |
|
5000万元 |
2006-2010 |
20公顷 |
|
(七)文化、卫生、体育 |
|
|
|
|
|
1 |
全州寄宿制中小学建设和危房改造 |
扩建 |
|
65000万元 |
2005-2010 |
30公顷 |
2 |
全州村卫生室建设 |
新建 |
|
6000万元 |
2006-2010 |
35公顷 |
3 |
全州乡镇文化中心建设 |
新建 |
|
5000万元 |
2006-2010 |
45公顷 |
附表9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重大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项目位置 |
建设规模和内容 |
起止年限 |
项目用地 |
4 |
凤凰影视产业基地建设工程 |
续建 |
凤凰 |
8500万元 |
2005-2010 |
3公顷 |
5 |
全州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建设 |
续建 |
|
11000万元 |
2005-2007 |
10公顷 |
6 |
全州公墓山、殡仪馆建设 |
新建 |
|
8000万元 |
2006-2010 |
15公顷 |
7 |
龙山里耶八面山滑翔运动基地 |
新建 |
龙山 |
20000万元 |
2006-2010 |
20公顷 |
|
(八)开发区 |
|
|
|
|
|
1 |
吉凤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续建 |
吉首、凤凰 |
268700万元 |
2005-2020 |
1500公顷 |
2 |
吉首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续建 |
吉首 |
200000万元 |
2005-2020 |
1000公顷 |
3 |
永顺经济开发技术区 |
续建 |
永顺 |
150000万元 |
2005-2020 |
600公顷 |
4 |
泸溪工业园区 |
续建 |
泸溪 |
6000万元 |
2005-2020 |
100公顷 |
5 |
凤凰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续建 |
凤凰 |
40000万元 |
2005-2020 |
150公顷 |
6 |
花垣经济技术开发区 |
续建 |
花垣 |
60000万元 |
2005-2020 |
200公顷 |
7 |
保靖工业园区 |
续建 |
保靖 |
70000万元 |
2005-2020 |
150公顷 |
8 |
古丈工业园区 |
续建 |
古丈 |
100000万元 |
2005-2020 |
100公顷 |
9 |
龙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建 |
龙山 |
100000万元 |
2005-2020 |
300公顷 |
附表10: 湘西自治州2006-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重点项目表
序号 |
行政区域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涉及乡镇 |
总规模 |
新增耕地 |
(公顷) |
(公顷) | |||||
1 |
保靖县 |
野竹坪镇整理 |
村庄整理 |
塘棚 |
80.97 |
52.00 |
2 |
保靖县 |
昂洞乡整理 |
村庄整理 |
西岱,陇木,新码,撒珠,押马 |
125.77 |
49.49 |
3 |
保靖县 |
普戎镇整理 |
村庄整理 |
波溪,糯梯,择必,下坝 |
45.71 |
29.22 |
4 |
泸溪县 |
浦市镇村庄整理 |
村庄整理 |
浦市镇 |
50.8 |
7.62 |
|
小计 |
|
|
|
303.25 |
138.33 |
1 |
保靖县 |
保靖复兴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复兴、野竹 |
90.46 |
61.12 |
2 |
保靖县 |
复兴镇复垦 |
土地复垦 |
大坪,那甫,利福,那铁 |
179.95 |
150.94 |
3 |
保靖县 |
比耳镇复垦 |
土地复垦 |
水坝,车马,马联,比耳,他不 |
77.64 |
45.42 |
4 |
凤凰县 |
凤凰廖家桥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廖家桥 |
100.36 |
64.23 |
5 |
古丈县 |
古丈默戎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默戎 |
70.02 |
45.89 |
6 |
花垣县 |
花垣团结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团结、龙潭 |
80.68 |
56.23 |
7 |
吉首市 |
吉首已略片区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已略、马颈坳 |
200 |
140 |
8 |
龙山县 |
龙山石牌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石牌 |
123.26 |
83.12 |
9 |
龙山县 |
合力、光明、他砂村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他砂乡 |
100.00 |
50.00 |
10 |
龙山县 |
光明、半南、高坪村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他砂乡 |
106.67 |
53.33 |
11 |
永顺县 |
永顺龙寨镇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龙寨、杉木河 |
233 |
158 |
12 |
永顺县 |
永顺桃子溪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 |
桃子溪、砂坝 |
93.72 |
57.17 |
|
小计 |
|
|
|
1455.76 |
965.45 |
1 |
保靖县 |
保靖毛沟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毛沟、复兴 |
134.47 |
92.91 |
2 |
保靖县 |
水银乡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马福,杜家,花桥,腊坪 |
75.57 |
54.42 |
3 |
保靖县 |
大妥乡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颜家,洞口,甘溪,田家 |
80.68 |
58.48 |
4 |
保靖县 |
白云山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白云山 |
112.72 |
72.30 |
5 |
保靖县 |
梅花乡 |
土地开发 |
杨家、麻田、花井、牛角、高田等 |
92.33 |
68.30 |
6 |
保靖县 |
毛沟,普戎镇,白云山 |
土地开发 |
块洞,阳坪等 |
106.67 |
91.28 |
7 |
保靖县 |
水田河镇 |
土地开发 |
丰合、丰宏、孔坪、马尾 |
97.29 |
55.55 |
8 |
保靖县 |
仙仁乡 |
土地开发 |
科秋村、宋家村 |
270.00 |
135.00 |
9 |
保靖县 |
昂洞乡 |
土地开发 |
新马村、昂洞村、撒珠村、等 |
201.40 |
102.77 |
10 |
凤凰县 |
凤凰腊尔山片区土地开发项目 |
土地开发 |
禾库、两林、柳薄 |
529.87 |
413.30 |
11 |
古丈县 |
古丈茄通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茄通、断龙 |
122.25 |
63.57 |
12 |
花垣县 |
花垣吉卫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吉卫 |
300.00 |
220.00 |
13 |
吉首市 |
吉首白岩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白岩 |
73.35 |
51.34 |
14 |
吉首市 |
吉首社塘坡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社塘、马颈坳 |
83.13 |
64.79 |
15 |
龙山县 |
龙山八面山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八面山 |
146.70 |
100.24 |
16 |
龙山县 |
龙山隆头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隆头、桶车、三元 |
107.58 |
74.57 |
17 |
龙山县 |
桂塘镇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桂塘镇 |
133.33 |
93.33 |
18 |
龙山县 |
八面山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里耶镇 |
66.67 |
46.67 |
19 |
龙山县 |
富坪村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农车乡 |
100.00 |
70.00 |
20 |
龙山县 |
冉家村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他砂乡 |
166.67 |
116.67 |
21 |
龙山县 |
半南村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他砂乡 |
120.00 |
84.00 |
22 |
泸溪县 |
泸溪小章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小章 |
68.46 |
48.90 |
23 |
泸溪县 |
泸溪永兴场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永兴场 |
73.35 |
51.34 |
24 |
泸溪县 |
达岚镇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达岚镇 |
166.67 |
101.67 |
25 |
泸溪县 |
浦市镇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浦市镇 |
257.00 |
156.77 |
26 |
泸溪县 |
永兴场乡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永兴场乡 |
104.72 |
63.88 |
27 |
永顺县 |
两岔乡土地开发项目 |
土地开发 |
两岔乡 |
112.50 |
84.38 |
28 |
永顺县 |
砂坝镇土地开发项目 |
土地开发 |
砂坝镇 |
80.00 |
50.10 |
29 |
永顺县 |
永顺高坪羊峰片区土地开发 |
土地开发 |
高坪、羊峰保坪、石堤 |
114.43 |
74.82 |
|
小计 |
|
|
|
4097.81 |
2761.35 |
1 |
保靖县 |
保靖梅花水银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梅花、清水坪、野竹坪、阳朝、水银 |
452.32 |
1006.36 |
2 |
保靖县 |
普戎镇整理 |
土地整理 |
三山,普戎,择格,牙吾,西库,波溪 |
353.73 |
110.99 |
3 |
保靖县 |
白云乡整理 |
土地整理 |
白云山 |
278.19 |
55.08 |
4 |
保靖县 |
毛沟镇整理 |
土地整理 |
桐坪,拱桥,马落,卧当 |
279.36 |
57.37 |
5 |
保靖县 |
野竹坪镇整理 |
土地整理 |
小溪,龙塘,塘棚,电棚,老寨,杰坳 |
326.16 |
68.82 |
6 |
保靖县 |
清水坪镇整理 |
土地整理 |
黄连,坝木,屯上,公坪,五十二,梁山 |
206.51 |
58.62 |
7 |
凤凰县 |
凤凰黄合吉信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黄合、吉信、新场、竿子坪 |
361.86 |
68.97 |
8 |
凤凰县 |
凤凰吉信禾库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吉信、禾库落朝井、啊拉 |
436.83 |
100.47 |
9 |
凤凰县 |
凤凰腊尔山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腊尔山 |
300 |
70 |
10 |
古丈县 |
古丈河西双溪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河西、双溪默戎、断垄 |
294.54 |
82.47 |
11 |
花垣县 |
花垣补抽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补抽、大河坪、团结 |
220.05 |
73.35 |
12 |
花垣县 |
花垣茶洞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麻栗场、雅桥、茶洞 |
342.3 |
80.68 |
13 |
花垣县 |
花垣道二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道二 |
500 |
120 |
14 |
吉首市 |
吉首双塘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双塘、已略、社塘坡、马颈坳 |
484.11 |
121.03 |
15 |
龙山县 |
龙山里耶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里耶 |
500 |
120 |
16 |
龙山县 |
龙山三元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三元、桶车、茨岩塘、水沙坪 |
644.5 |
61.12 |
17 |
龙山县 |
龙山洗洛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兴隆街、苗儿滩、湾塘、白羊 |
262.84 |
70.9 |
18 |
泸溪县 |
泸溪上堡蒲市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上堡、武溪、蒲市 |
220.05 |
55.01 |
19 |
泸溪县 |
泸溪武溪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上堡、武溪 |
200 |
140 |
20 |
永顺县 |
永顺十万坪片区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龙寨、杉木河 |
375 |
75 |
21 |
永顺县 |
永顺石堤西米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石堤、高坪、西米 |
227.38 |
53.79 |
22 |
永顺县 |
永顺松柏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松柏、羊峰 |
544.5 |
58.68 |
23 |
永顺县 |
永顺塔卧土地整理 |
土地整理 |
塔卧、三家田、车坪、颗砂 |
368.42 |
70.29 |
|
小计 |
|
|
|
8178.65 |
2779 |
合计 |
|
|
|
14035.47 |
664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