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动态

湘西自治州决心走矿业绿色发展之路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发布时间:2020-05-25 18:40:00 字体大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动矿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1971号)、《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19号)等文件要求,519日,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下发《湘西自治州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州政发202015)(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标志全州迈入矿业绿色发展快车道。

《实施方案》出台表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矿业绿色转型发展,决心走矿业精深加工、绿色发展道路。以花垣矿山整治整合和露天矿山专项整治为先导,强化政府宏观调控和引导作用,推动全州矿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我州矿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真正走出一条资源型矿业转型绿色、安全、开放、协调、创新的发展新路。

《实施方案》主要目标:2020年至2025年,矿业结构大幅优化,涉矿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规模以上企业比重提高到80%以上,露天矿山采矿权数量减少30%;资源利用水平大幅提升,矿山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达到国家标准,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迈上新台阶;着力推进全州采石场生态修复,矿业领域环境污染得到恢复治理,矿区生态环境极大改善;资源开发及选冶企业“三废”排放100%达标。2022年全面建成绿色矿山。其中,2020年底前,全州生产矿山中3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2021年底前,全州生产矿山中70%以上建成绿色矿山;2022年底前,全州生产矿山原则上全部建成绿色矿山。

《实施方案》主要任务:一是强化规划源头管控。开展全州矿业现状调查评估,加快推进新一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严格控制总量,强化管制措施,形成空间管控合力。二是开展集中整治。开展重点生态保护区矿业活动、矿山企业环保督察、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露天矿山四类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实施废弃矿山治理工程,建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清单,制定矿山生态修复时间进度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矿权信用制度,建立生态修复年度验收制度;有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四是推进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制订《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0-2022年)》,各矿山企业编制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生产矿山必须在3年限期达标,到期未达标的,要求停业整顿;推广绿色工艺技术,为绿色矿山建设创造条件。五是优化矿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矿业开发示范基地和矿业产业园区,将矿业产业园区纳入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规划;编制花垣县绿色矿山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建设矿业开发示范基地和矿业产业园区;各县市编制绿色矿业产业集群规划,推进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发展强化负面清单产能,减少矿山数量,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改造,建设一批矿业开发示范基地和矿业产业园区,加快矿山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逐步推进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现代化;重点培育新兴矿业经济增长点,推进绿色矿业产业集群发展,提高矿业经济发展质量效益。六是构建新型治理体系。严格矿业权出让和审批管理,矿业权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砂石土矿必须达到“净矿”出让条件才能申请出让;加强矿业市场调控能力,健全矿业市场信息发布制度;突出矿地和谐发展,推进涉矿村寨环境综合整治,以大中型矿山企业发展带动群众就业致富;严厉打击违法勘查开采行为,从严从重查处无证开采等行为;严格规范涉矿企业审批,出台规范采矿权审批有关文件,强化矿权审批和建立矿权开采诚信制度,黑名单管理实行审批信用挂钩。七是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绿色矿业用地,制定我州矿业用地实施细则;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或补偿政府提前关闭退出或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激励机制,视财力给予适当补偿;符合条件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依法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探索绿色金融支持之路,鼓励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研发支持矿业绿色发展的特色信贷产品,为绿色矿山企业和项目提供增信服务。

《实施方案》是落实州委州政府实施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之一,是指导全州推动矿业绿色转型的纲领性文件;出台《实施方案》,将为全州走矿业绿色发展之路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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