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州自资人发〔2022〕9号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湘西高新区分局、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
曹伟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彭辉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督察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龙炜同志任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副科长职务;
张奎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职务;
彭清松同志任湘西高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小丹同志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科长职务,协助杨舟总工程师负责开发利用科工作;
免去陈尤兵同志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湘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职务;
杨娟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杨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周璐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刘凯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副科长职务;
彭舒筱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规划执法监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胡林华同志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支队矿产执法监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田洁琼同志任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技术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左能雯同志任州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复垦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程怡宁同志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枭同志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受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彭程同志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职务;
彭承根同志任州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龙钢同志任州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振兴同志任州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向杨同志任州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绍娥同志主持老干、妇委会、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工作,编制在原单位不变。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