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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8 17:45:00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州委、州人民政府: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我局必须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我局2021年度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向州委、州政府进行报告,并于2022年4月1日前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力推进科学立法工作。一是全力配合做好立法工作。在州人大法工委的组织下,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梳理、修订、制定工作二是做好部省新法意见征求工作。部、省交办的涉及土地、矿产、测绘、规划有关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法制定意见征求,我科室已多次征求各县市局、各相关科室局意见,并上报州人民政府和省厅三是做好其他涉及我局法律文书意见征求工作。州内交办的涉及征求我局意见的其他部门法律法规,我科室已综合各相关科室意见上报。

(二)全力推进重大政策落实工作。一是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我科室继续抓好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这项工作对接的是州推进办、州优化办、州行政审批服务局,共处理各类文件和事项梳理二三十余件,几乎每个星期都需要组织权益科、确权登记科、用途管制科、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科室、向上报情况。二是做好重大政策落实工作。按照州政府推进办工作要求,已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科室每个月按要求上报,法规科汇总上报州政府推进办。

(三)强化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一方面通过召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对涉及我局重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听证会和评审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治化。二是做好法案件法制核工作。按照省湖南省自然重大行政法决定法制核工作规则》,从2019年10月11日开始,由局法我局作出的重大行政法决定的合法性,截止目前共对执法支5法案件行了,其中今年审核2件三是制定法公示、记录、重大法决定法制核具体目前法公示、记录、重大法决定三项制度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并印发执行。四是对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制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今年共对3件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制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是规范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法律事进行研究,做好行政应诉应复和行政复议工作,参与局法制审核和合同审核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局自然源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四)做好行政复议和司法应诉工作。一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今年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6件,已全部办结。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全部办结。并且从今年6月1日起,行政复议工作移交司法局,我局不再受理行政复议工作。起草司法机关等复函7份。会同有关科室,起草重庆万州法院、州中院、州检察院、州纪委监委、州公安局、泸溪县法院、吉首市法院向局机关发送的相关咨询函、征求意见函、协作界定函、协助调查函等回复文书的起草、商讨和调查7份。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通过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得到提高,但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要求仍有差距,需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仅要重视法律事实,更要重视法律程序。

(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不足。近年来在省厅及州政府不断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情况下,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水平得到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加强,但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与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要求仍不相适应,需要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的力度。

(三)法制机构薄弱,人员力量不足。法制机构普遍薄弱,没有独立的办案预算,法制机构在履职时统筹协调、组织推动能力普遍不足。部分自然资源系统法制机构承担法制审核、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等工作外,还承担其他业务工作。部分县(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非法律专业毕业,与自然资源法制建设的要求不适应。法制机构人员配备不足,各县市局法制系统真正学法律的不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更是一个都没有。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坚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一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坚持以推进自然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为主线。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得到优先提拔。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工作保障。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绩效考核,切实保障法治建设经费。

2.严格执行学法用法制度。一是突出重点深入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全面依法治国“十一个坚持”作为学习重点,党委中心组带头学习,切实增强领导班子推进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二是深入培训专题学。开展《民法典》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培训,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组织案例经验教训学习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到位、法律政策掌握到位、依法履职到位。三是学法考法全面学。扎实抓好年度学法考法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有效提升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全局系统学法有氛围、用法有环境、执法有成效。

3.积极开展多样化法治宣传。一是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办自然资源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讲座,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等内容。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精心组织“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测绘日”等宣传活动,注重送土地、规划、不动产登记法律知识进农村、进社区;矿产资源、生态环境法律知识进矿山;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生态安全法律知识进企业,推动和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全会精神,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2022年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坚持依法治国基本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破立结合,增强法治意识和能力,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法律秩序。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开展“八五”普法宣传工作。

(二)加强法制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作用。法规科要加强自然资源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升行政应诉、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制度,增强公职律师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三)落实自然资源行政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法治化。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和内部会审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继续规范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为。推进透明执法、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落实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限制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建设权责统一,运转规范,执法严明,监督有力、服务高效,概率有序,勤政廉洁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机制。

(五)依法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坚持对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合法性全面审查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要坚决撤销或者确认违法,依法妥善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

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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