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要
(一)规划名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划范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行政辖区,国土总面积15470.54平方公里,包括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八县(市)。
(三)规划期限:2021-2035年。
(四)规划目的:践行“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的顶层设计,打造具有“山水之美”的魅力城市,拟将湘西州打造为脱贫地区乡村振兴示范区、民族地区团结奋斗共同富裕标杆区、全国绿色低碳发展样板区、武陵山区承接产业转移新高地、国内外享有盛名的旅游目的地。
(五)规划目标:全面落实国家与湖南省“三高四新”及“一核两副三带四区”区域等发展战略,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并推进生态共治,全面推进“互联互通”的外向发展战略。
(六)国土空间格局
(1)总体格局:全州所有国土空间分区分类,科学布局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实现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相结合。强调城镇联合发展模式,构建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一核一圈三廊、两水两脉多片”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2)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分区:统筹布局湘西州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建立国土空间基本分区,明确全州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用途,引导县(市)国土空间全域差异化管理。将全州划分为生态保护区、生态控制区、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乡村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六个一级分区。
(3)三条控制线划定: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贯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科学布局各类功能空间,实施分类管制。
(4)城镇空间格局:结合现状城乡建设布局和产业发展条件,规划形成由“区域中心—州域次中心—县城—重点镇—一般镇”五级体系,构建生产、生活、服务的多中心格局。
(5)产业空间布局:塑造“一区多园多集群”的产业发展空间总体格局。
(6)州府中心城区空间格局:州府中心城区规划发展方向为“南进、东扩、北拓”,形成“三心引领,蓝绿脊梁,丰形骨架,多点触媒”的空间结构。
二、规划环境影响说明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及途径
1、《<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说明》(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2、纸质版查询,请至我局查阅,具体地址见“七、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规划范围内的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其他为关心本规划实施和环境保护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表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请注明填写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环评单位(71441781@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七、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吉首市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田万里
联系电话:0743-8237605
八、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付刚
联系电话:15388086876 邮箱:71441781@com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