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知公告

湘西自治州地灾监测人员团体人身意外险采购公告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4-08-07 15:56:21 字体大小:

湘西自治州地灾监测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招标,特邀请具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委托项目及经费预算

全州地灾监测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试点分为两个标段,即:

一标段:吉首、高新区、龙山、泸溪、凤凰地区(566名监测员),资金不超过19.81万元;

二标段:保靖、花垣、古丈、永顺地区(569名监测员),资金不超过19.915万元。

同一供应商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三、采购内容

1)全州监测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意外伤害赔偿限额20万元、每人意外医疗赔偿限额2万元,每次事故责任免赔200元后按核定金额的80%赔付。

2)湘西自治州地灾监测人员在所属地灾监测点范围内,由于地面塌陷、地裂缝、突发性滑坡、崖崩、山体崩塌、泥石流、雪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人身意外伤亡。

四、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2、供应商需入驻政采云平台。

五、申报期限及材料

1、申报期限

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16:00(北京时间,以收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3)保险许可证。

4)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予以密封提交)。

5)保险方案。

3、提交方式

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一式三份)。

六、组织评审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结合申报单位的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保险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七、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彭先生 0743-8516299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附件:评审因素和标准

序号

权值

评审原因、标准

1

报价部分(10分)

供应商的报价统一采用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 计算:报价得分= (基准价修正或调整/最后报价修正或调整)×10 分
   注: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部分(60分)

理赔服务方案(25分)

评审说明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理赔服务计划、理赔服务流程、 理赔小组专业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理赔调查的方法、出险响应时间、理赔效率及赔付   处理时间等),按下列分项量化指标进行逐项对应评价计分:
   量化指标
   ①理赔服务计划详细合理;②理赔服务流程详细;③理赔小组专业人员配备合理、职责分工明确;③理赔调查的方法能提高调查效率和准确性;④出险响应时间快捷;⑤理赔效率高、赔付处理时间快;
   对应计分分值
   对照上列 5 项量化指标,每项按: ①完全符合计 5 分;②基本符合计 3 分;③欠符合计 1 分的对应分值进行评分。
   “服务方案 ”评审因素汇总(1 至 5 项)得分最多计 25 分。

服务机构(24分)

在被投保对象所在县级辖区能0.5小时内响应服务,每个服务计6分,最高24分。注:提供服务机构营业执照或相关委托协议,每提供一个计6分,不提供不计分。

保险增值服务(11分)

横向对比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保险增值服务:
   ①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增值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可行性强的计 11 分;
   ②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增值服务方案较详细、较具体、可行性较强的计8 分;
   ③供应商提供的保险增值服务方案详细程度一般、具体程度一般、可行性一般的计 5 分。

3

商务部分(30分)

偿付能力(5分)

2023年第四季度供应商所属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80%以上的计 5 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50%-179%的计3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00%-149%的计 1分。
   注:提供供应商总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偿付能力报告数据为评审依据,否则不计分。

服务质量保障(16分)

供应商在 2023 年服务质量排名中,排名前五名的计16分,排名前十名的计 13 分,排名前十五名的计8分,其他不计分。
   注:以省级监管局办公室发布《关于 2023 年辖内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或湘金办 便函〔2024〕68 号中关于财产保险公司投诉量情况结果排名为准,投诉量占比率从低到高排名

车辆配置(9分)

本项目的专用车辆为 3 台(及以上)的计 9 分,每少一车辆扣 3分,扣完 9分为止。
   注:提供车辆行驶证扫描件为评审依据,否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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