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花垣县2024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花垣县人民政府: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组织对你县2024年第六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经报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1.3902公顷(其中林地0.6045公顷、其他农用地0.78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的监督,防止形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
附件:花垣县2024年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表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花垣县2024年第六批次农用地转用情况表
单位:公顷
用地总面积 |
2.9952 |
转用农用地面积 |
1.3902 | ||||||||
转用未利用地面积 |
0 | ||||||||||
现状建设用地面积 |
1.6050 | ||||||||||
农用地转用情况 |
坐落 |
权属性质 |
合计 |
农用地 |
拟开发用途 | ||||||
耕地 |
林地 |
草地 |
农村 道路 | ||||||||
水田 |
旱地 | ||||||||||
龙潭镇 祥和村 |
集体 |
1.3902 |
1.3902 |
0.0000 |
0.0000 |
0.0000 |
0.6045 |
0.7850 |
0.0007 |
工业用地 | |
合计 |
1.3902 |
1.3902 |
0.0000 |
0.0000 |
0.0000 |
0.6045 |
0.7850 |
0.0007 |
相关文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