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湘西州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调查与节约集约综合分析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开展湘西州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调查与节约集约综合分析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
湘西州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调查与节约集约综合分析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依据《湖南省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湘园区〔2024〕4号)、《湖南省产业园区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低效(空闲)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湘西州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调查与节约集约综合分析工作,具体包括全面收集园区土地利用现状、相关地块的矢量坐标、批供情况,结合实地调查,梳理园区三类低效土地情况,编制清理调查文本和数据库。
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服务单位须指定一名具有丰富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专属联络人。自项目启动至结束,该联络人应在项目工作开展期间常驻项目所在地,持续履职,非经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全程紧密配合项目各项工作。
五、项目完成时限
计划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湘西州产业园区土地利用清理调查与节约集约综合分析;在园区土地利用清理处置期间(预计两年)做好数据库数据更新。
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土地评估资质,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项目申请单位须按照委托单位要求参加项目相关工作会议,并按要求汇报工作成果。
七、比选程序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8日17:30(北京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
2、申报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公司相关资质证书;
(4)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情况(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6)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报价函原件(格式自拟,需密封提交)
3、提交材料:申报材料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三份。
4、组织评审: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综合考量申报单位的经费预算、资质能力、以往项目参与情况等因素进行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公示信息。
5、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湘西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进行直购并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湘西州吉首市乾州街道载福路4号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编416000)
联系人:朱女士 15907429076